编辑: 捷安特680 2015-03-20
2018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荷城行"活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商流通发〔2018〕19号)和《贵安委关于印发贵港市2018年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荷城行"活动方案的通知》(贵安委〔2018〕5号)要求,结合我市商贸流通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贯彻《中共贵港市委员会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结合我市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深化专项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增强全民应急避险意识、提升公众安全文明素质,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8年6月,"安全生产荷城行"活动自5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

三、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一)认真组织开展国务院安委办布置的各项活动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活动方案,开展好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新闻宣传和专家宣讲、应急演练、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等各项活动.

(二)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68号)和《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专项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持续开展好与企业负责人谈话活动、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活动、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活动.要进一步明确巡查活动的工作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巡查工作情况.

(三)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积极配合市安委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做好6月16日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安全宣传和提供咨询服务,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要自觉地把提升公众安全意识作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提高商务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

(四)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和防控火灾宣传活动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按照《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开展商贸流通领域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桂商流通发〔2018〕9号)要求,一是重点督促售卖燃气热水器企业(商场)加强对营业员进行燃气热水器、燃气灶等燃气产品的正确安装、使用安全知识专题培训,要求营业员对购买该类产品的顾客进行正确安装和使用安全知识告知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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