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5-03-08 |
(二)环保竣工要求.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你公司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五、其它环保要求
(一)项目变更要求.本次批复仅限于《报告书》确定的建设内容,若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报批,项目批准后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日常环保监管.我局委托贵溪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请鹰潭市环境保护监察支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监察. 鹰潭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5日 抄送:污防科,市环境保护监察支队,贵溪市环保局. 鹰潭市环保局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