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5-02-28

二、完善机制,科学决策,有效监督 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设,制订完善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程序的规定,完善决策程序、责任追究等制度,出台重大行政决策时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听证、论证及集体决定,推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进一步规范了重大事项决策行为.今年,我局未出现过决策失误.

三、规范许可,依法行政,提质增效 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清理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事项和规范性文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一)清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

1、依法设定行政许可项目.经区法制办审核并上报经省级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我局负责现行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总数6项,分别为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

7、8条)、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12条)、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2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30条)、计量检定人员资格核准(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20条)、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9条)、小型锅炉房建造设计方案核准(见《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第12条),行政审批1项,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发放(见《浙江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5条).通过自查自纠,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项目、将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仍以行政审批或其他方式变相审批的现象、法定条件以外自行增加条件实施许可等情况,今年以来未存在按规定取消或停止执行的项目.2012年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38件,核准38件,其中小型锅炉房建造设计方案受理核准38件,新办组织机构代码1533个,换证2293个,年审5200个.

2、明确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我局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属法定主体,已由区人民政府予以确认并公告,不存在违法委托实施许可的情况,具体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均在二人以上,按法定条件和程序实施,全部持证上岗,我局没有下放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决定权.

3、合并行政许可职能,提高审批效率.根据我局 三定 方案,我局对行政许可职能进行归并,在办公室增挂行政审批科并由区政府办事中心质监窗口具体实施,行政许可项目全部由区政府办事中心质监窗口进行受理、办理、发证,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的实施程序都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制度,无发生违反《行政许可法》所规定的特别程序,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当事人的权利救济制度、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认真处理要求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赔偿的事件.按时上报并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将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受理单位、审批程序、收费标准、审批结果 八公开 的内容在办公场所墙上、服务窗口贴出公告、通过局政务网、路桥政务信息网站建立信息公开专栏,并将清理核对后的行政许可项目、核准的行政许可及时公布.我局认真执行效能和便民原则,推进信息化建设.行政许可期限全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提高即办件比重,推出行政许可提醒服务制度,做好提前告知提醒,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未出现因行政服务不到位而被群众有效投诉、被新闻媒体曝光等现象.我局的7个项目全部提供 一站式 许可和审批,认真执行一次性告知规定.实行和完善网上审批,建立和完善了行政许可数据统计及档案管理制度、获证企业基本情况的动态管理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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