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5-02-28

1 在单位门户网站设立专栏 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各设区、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委会,赣江新区管委会 3月中旬完成.

2 在主流媒体开设专栏 各设区市安委会 3月底前完成.

3 召开媒体通气会 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 牵头单位不少于1次,其中行业监管单位不少于2次.

4 召开新闻发布会 各设区市安委会 不少于1次.

5 集中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各设区安委会 各设区市安委会不少于2次;

牵头单位在省主流媒体至少曝光1个负面案例.

6 推介先进典型 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各设区安委会 在省主流媒体至少推介1个先进典型报道.

7 编发专题工作简报 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各设区、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委会,赣江新区管委会 不少于12期.

8 不定期宣传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成效、经验做法 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各设区、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委会,赣江新区管委会 在省级以上媒体发稿,牵头单位每月不少于1条,其中行业监管单位不少于2条;

各设区市安委会每月不少于5条;

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委会、赣江新区管委会每月不少于2条.

9 开展在线访谈 省安监局 不少于2次.

10 悬挂标题条幅 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各设区、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委会,赣江新区管委会 牵头单位至少悬挂1条安全生产标语;

各设区市政府至少悬挂2条、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至少悬挂1条,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至少悬挂1条安全生产标语;

规模以上企业在办公楼、单位门前、车间门前、主要通道等显著位置都要至少悬挂、张贴、摆放3条(块)安全生产标语、条幅、展板;

小微企业在办公楼、单位门前、车间门前、主要通道等显著位置都要至少悬挂、张贴、摆放1条(块)安全生产标语、条幅、展板. 附件4: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活动月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人:联系

电话: 宣传方式 数量 宣传方式 数量 悬挂标语(横幅) 条 制作展板 块 发送宣传短信 条 发放宣传资料 份 播出公益广告 条 刊发新闻 条 开设专版专栏 期 发微博、微信 条 开展警示教育 场 开展安全培训 人 开展安全咨询 次 曝光企业 家注:此表按月填报,不累计叠加,由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委会,赣江新区管委会填写. 附件5: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新闻报道周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人:联系

电话: 刊播时间 刊播媒体 报道标题 注:此表按月填报,不累计叠加,由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各设区、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委会,赣江新区管委会填写.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印发 经办人:龚雅婧

电话:85257372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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