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5-02-20

(二)督导阶段(2018年5月1日―2018年5月31日).各街道安监办和局监察大队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检查,重点督查检查专项整治方案和措施的制定、落实及整治项目的完成进度、验收等情况.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6月1日―2018年12月20日).专项整治全面完成, 二道门 设置到位,易燃易爆介质独栋厂房实现减人目标.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及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建立制度.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各街道安监办要高度重视,成立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建立工作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二)严密部署,广泛发动.要根据重大活动安全保障总体部署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安排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时间步骤,细化工作内容,严格治理标准.通过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广泛宣传,提高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专项整治效果.

(三)加强督查,严格执法.各街道安监办和局监察大队、法制与审批科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并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种非法违法行为.

(四)加强调度,及时总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月报告制度,及时汇总上报专项整治进展、成效和经验,定期通报有关情况,研究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措施.各街道安监办每月25日前向区安全监管局法制与审批科(金宏网账号为 城阳区安监局管理科 )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6月25日前和12月25日前分别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附件:1.危险化学品企业 二道门 建设内容及要求 2.易燃易爆介质独栋厂房减少作业人数措施及要求 3.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检查内容 4.气体充装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 城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9日 附件1 危险化学品企业 二道门 建设内容及要求

一、建设内容 危险化学品企业 二道门 是指有效隔离企业生产区域与办公、生活区域,有效管控出入生产区域人员和车辆,设置在非防爆区域的门禁管理系统.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企业 二道门 应分别设置人员和机动车辆出入通道,人员出入的 二道门 应采用闸口门等一人一通过的形式,机动车辆出入的 二道门 应采用伸缩门的形式.

2、人员出入的 二道门 必须设置门禁系统,具备出入人员统计和信息分类功能,所有人员出入 二道门 实行一人一卡制.稳步推广应用 人员定位 和外来作业人员 门禁卡+指纹识别 技术.

3、 二道门 入口处应加装视频监控,安装电子显示屏,实时显示出入 二道门 人员信息以及生产区域内各生产作业场所人员的数量及分布情况.

4、在 二道门 醒目位置应设置总平面布置图,标明应急疏散路线和紧急集合点,要有危险化学品及处置方式一览表(包括品名、分布位置、储存量、危险类别、理化性质、个人防护、处置方法、禁忌等项目);

设置进入 二道门 内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禁烟禁火的警示牌.

5、 二道门 在应急情况下应具备快速开启功能;

在断电状态下,应具备人工快速开启功能.鼓励企业将事故报警系统与 二道门 联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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