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5-02-08
宁波市财政局与宁波**厨余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关于实施世行贷款宁波城镇生活废弃物收集循环利用示范 项目厨余垃圾处理子项目的转贷协议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世行")于2013年7月4日签订的"世行贷款宁波城镇生活废弃物收集循环利用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贷款协定》(贷款号8250-CHA),宁波市人民政府与世行于2013年7月4日签订的《项目协定》以及财政部与宁波市人民政府签订的《转贷协议》,宁波市人民政府授权宁波市财政局(以下简称甲方)与宁波**厨余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议如下:

一、《贷款协定》、《项目协定》、《转贷协议》及其附件中的相关部分是构成本协议整体的一部分.

二、根据本项目协议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将财政部转贷给宁波市人民政府的以单一美元计算的总额为捌仟万美元(US$80,000,000.00)中的壹仟叁佰万美元(US$13,000,000,匡算计划数)贷款转贷给乙方,用于"宁波厨余垃圾处理子项目"(以下简称本子项目)的实施,包括本项目100%的机电设备投资和50%的土建部分投资,实行实报实销.

三、本子项目的转贷条件为: 转贷期为二十(20)年,其中前三(3)年为宽限 期.如世行对贷款的期限作出调整,本协议也将作出相应的变动.

2、乙方应就已提取但未偿还的贷款本金按《贷款协定》2.04节所规定的适用于借款人的利率向甲方交付利息.

3、乙方应根据《贷款协定》附件三"分期偿还时间表"的规定,并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外经处的具体付款通知要求,自2018年11月15日起,至2038年5月15日止,每年分两次向甲方偿还贷款本金. 还本付息为每年的5月15日和11月15日. 还本付息付费按美元计算,以人民币交付(汇率 以还本付息付费日前十天的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美元卖出价为准).

6、乙方应优先安排资金偿付本贷款的本金、利息.对逾期交付的贷款本、息按千分之一(1‰)的日率向甲方交纳滞纳金,滞纳金按美元计算,以人民币交付(汇率以财政部发出的滞纳金通知单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美元卖出价为准). 乙方应承担因使用本项目贷款而发生的全部汇率 风险及其它有关风险. 在征得财政部同意的前提下,可提前还款,但应 负担提前还款的贴水,贴水率由财政部根据资金重置成本或世行所确定的贴水率水平合理确定. 如乙方不能按期足额偿还本贷款,甲方将通过任 何有效方式,扣收乙方拖欠的到期贷款本金、利息和滞纳金.

四、乙方应按《贷款协定》2.03节的规定,向世行支付一笔相当于贷款总金额0.25%的费用(先征费).甲方将于第一次付息时代收取.

五、宁波市财政局为宁波市的债务代表人,负责管理本项目的专用账户,并直接办理向世行申请提款手续.甲方负责向世行办理本子项目的报账提款申请,乙方具体负责本子项目的管理和报账申请.项目单位应按世行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具体按本项目生效后颁发的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六、乙方为最终债务人,具体负责按时向甲方还本付息付费.

七、根据谁借谁还谁受益谁承担责任的原则,本子项目所需的还本付息付费资金、配套资金由乙方负责落实.

八、《项目协定》附件二的条件和条款以附件形式作为一个组成部分包括在本转贷协议中.乙方应按照附件二中的条件和条款的要求实施各项需完成的工作.如果附件二中的条款和本转贷协议中的条款相冲突,以附件二中的条款为准.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