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5-01-19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1万m3复合硅酸盐板、管项目 建设单位 廊坊悦恒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孙砚桥 联系人 孙砚桥 通讯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里坦镇岳杭村 联系电话
13832626078 传真邮政编码
065903 建设地点 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里坦镇岳杭村东北 立项审批部门 大城县发展改革局 批准文号 大发改备字z2018{3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隔热、隔音材料制造业C3034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833.02 绿地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万元)
16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13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8.13% 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复合硅酸盐板、管是一种常见的保温用品,具有隔热、隔音、质轻、安装简便、环保高效的特点.廊坊悦恒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60万元于大城县里坦镇岳杭村东北建设年产10000m3硅酸盐板、管生产线项目(下称 本项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44号令)以及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保护部令第1号)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建设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廊坊悦恒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报告表,呈报大城县环境保护局审查、审批,作为本项目管理提供依据.
二、项目产业政策及选址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的限制和淘汰类别,不含该名录限制和淘汰类生产工艺和设备,不属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7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本项目已在大城县发展改革局备案,备案文号:大发改备字【2018】3号.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