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4-12-05

3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4 集中考察或答疑:无.

5 供应商报价前须交纳报价保证金捌仟元人民币,交纳报价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称一致.报价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本票、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价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达宜兴市招投标中心指定账户. 供应商报价时,以现场工作人员开具的往来款单据,作为已交纳报价保证金的证明.该往来款单据作为资格性检查的内容. 交纳报价保证金帐户名称:宜兴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宜兴农商行南郊支行;

帐号:3202230621010000016308

6 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3份7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17年10月20日9:10 采购活动开始时间:2017年10月20日9:30 确定成交供应商时间:评审结束后 (北京时间,以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内现场投影显示时间为准) 地点:宜兴市招投标中心一楼四号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准时出席开始仪式,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8 采购人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

电话:0510-87977386 联系地址:宜兴市龙潭西路8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

电话:0510-87979668 联系地址:宜兴市道陶都路111号(花园豪生大酒店南楼12楼) 原件提供要求:

1、供应商可将以上供应商资格条件 证明材料 中提到的原件或公证件、报价保证金缴纳证明作为资格性证明材料,单独用袋装后一并提交,并可在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

2、除 资格性证明材料 要求以外,如询价通知书其他条款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原件的,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相关原件与响应文件一并予以提交.(在提交时,可将相关原件用袋装形式提交,并可在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

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提交以上原件的,询价小组将不予以认可.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 是指参加报价竞争,并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询价通知书中的 法定代表人 是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中的 法定代表人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经营者 . 2.3 供应商签名 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2.4 供应商名称(盖章) 及 供应商公章 是指供应商的公章或者合同使用章. 2.5 产品 指本询价通知书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3、政策功能 3.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审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报价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2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具体品目以 标注),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

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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