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4-12-02 |
一、参检对象
1、凡于2017年6月30日前经苏州工业园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于2017年12月31日前经苏州工业园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应依照本通知的要求参加年度检查.
2、凡于2017年12月31日前经苏州工业园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基金会应依照本通知的要求参加年度报告. 参检对象名单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1、社会组织需按照《社会团体2017年度检查须知》(附件2)、《民办非企业单位2017年度检查须知》(附件3)、《基金会2017年度报告须知》(附件4)的要求准备年检材料,按时参加年检.
2、年检采取业务主管单位归口布置和网上公告通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部署和通知所属社会组织参加年检并对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书进行初审;
参检社会组织应如实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保证填报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填写失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
3、本次年检采取先网上填报审核,再纸质材料(网上填报系统中直接打印)受理的方式,若未完成网上填报或未显示年检报告 已受理 ,则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纸质材料. 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填报系统
网址:http://61.155.234.6:6888/camsjs/jsp/ext/som/login/login.jsp,请使用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首次登录请点击运行 浏览器设置 . 用户名为社会组织名称(如:苏州工业园区XXXX协会),初始密码为123456(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登入系统后,点击 年检年报 模块进入 填写年检信息页面 ,请按要求步骤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年度检查报告(相关附件请制作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有多页的要合并在一个PDF文件内,单个文件不超过10M.扫描件须为原件全文扫描,复印件扫描件及缺页件一律退回).
4、各参检社会组织完成网上填报,待系统提示 已受理 后,打印年度工作报告书(A4,双面打印),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连同新登记证书副本(赋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等相关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盖章,送园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并加盖年检结论章.网上年检材料填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5、社会事业局依法对社会组织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年检结论.必要时可对有重大财务问题的社会组织开展财务审计;
可要求社会组织补充或公开年检相关信息;
也可采取随机抽检的方式,对社会组织开展实地检查.
三、年检结论及运用
1、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结论分为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社会组织年检结果将在苏州工业园区信用信息等网络平台进行公示公告.
2、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要求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年检将定为 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