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4-11-22

(六)确定招募人员名单 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统一在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 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 、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七)岗前培训及落实岗位 全市统一对新招募的 三支一扶 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关于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社区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等.培训结束后,安排新招募的 三支一扶 人员上岗. 三支一扶 人员服务期为2年,由服务区市 三支一扶 办公室负责组织拟招募的 三支一扶 人员签订服务协议,落实 三支一扶 人员服务岗位和生活保障等有关事宜. 三支一扶 人员享有服务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要履行服务协议的各项义务,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 三支一扶 办公室同意并报省 三支一扶 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

四、服务期满有关政策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起,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 三支一扶 人员. 三支一扶 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 三支一扶 计划服务年限).已按照基层项目有关政策被录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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