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14-11-16

八、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4月12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报价文件地点:河源市新市区旺福路3号(河源市住建局后栋2楼)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4月12日10时00分 十

一、开标地点:河源市新市区旺福路3号(河源市住建局后栋2楼)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十

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7 年3 月30日至2017 年 4月 1日止.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河源市政府采购网(http://heyuan.gdgpo.com)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十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和平县下车镇人民政府 地址:和平县下车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

电话:0762-5380003 传真:0762-5380003 邮编:517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新市区旺福路3号(天正花园第二层西边)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

电话:0762-3387376 传真:0762-3387986 邮编:517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洪先生 联系

电话:0762-5380003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叶立旅 联系

电话:0762-3387376 ? 发布人: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0日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

3、报价人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取得经采购人盖章确认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现场勘察 为了项目的顺利实施,要求报价人充分了解用户需求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报价单位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代表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自行前往.报价人需负责现场勘察的费用及安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经采购人盖章确认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原件放入报价文件.

三、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和平县下车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配套设备). 项目预算:人民币1,803,800元(投标报价超出对应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要求中所出现的设备、工艺、材料或参照的品牌、图片样式等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报价人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优于或相当于本用户需求书的标准. 本项目要求的技术指标中,凡标有 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性能要求.报价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若有一项带 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报价无效. 报价人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垃圾桶 360L,圆桶,环卫专用挂车垃圾桶,材质:铁板 个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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