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4-11-15

13、谈判程序及成交标准 13.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可以视情况,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三次报价(含投标报价),以投标人最后的一轮有效报价为准,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最后报价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其前一次报价为准. 13.2成交标准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报价情况,按照 低价优先 依次对报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等,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内容的供应商中依据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企业资信业绩、承诺质量、承诺交货日期、承诺合同条件、承诺售后服务以及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在采购人预算范围内且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拟成交供应商.

14、成交通知书 14.谈判结束后,确定拟成交供应商,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贵州省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并于2个工作日内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应在公告期内,并提交书面质疑书,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15、合同签订 15.1 成交供应商依据《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后七日内报政府采购办和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备案. 15.2 谈判文件(含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含书面答疑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16、交货、施工地点:贵州省铜仁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地点

17、验收方式及验收标准 17.1 验收方式、标准等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依据谈判文件、投标文件等合同签定的事项进行. 17.2 采购人有权委托专业检测部门对产品及设备本身进行检测验收.检测的一切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18、付款方式: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19、本中心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20、质量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投标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采购人酌情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质量保证金预留5%.如无质量问题,双方在采购合同中约定退付时间.

21、通知 21.1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通知、澄清和修改,采购单位将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报名登记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经采购单位发出即视为送达供应商,传真号码、邮箱号码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供应商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确认.因供应商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澄清和修改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单位不承担责任. 21.2投标人若因客观原因放弃投标,需提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0856-3912933),否则该投标人行为将纳入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21.3如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已预交有足额保证金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账户上,视为对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问题,已作出实质性响应. 21.4保证金交纳、退还事宜,请联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财务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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