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4-11-14
衡阳市教育局 衡教通〔2018〕175号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2018年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 计划招生工作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初高中(中职、完全中学)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8]16号)、《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8]17号)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现就我市2018年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 市教育局成立衡阳市2018年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程少平同志任组长,彭天文、马俭平、谭小华、李智平、李青山同志任副组长,王益前、刘阳春、周刚、肖仲斌、王小将、谢易明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益前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教师工作科,具体负责招生预录工作;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高中(中职)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宣传发动,指导考生户籍确认、志愿填报等;

基础教育科负责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中考组考、中考成绩审定等工作;

驻局纪检组、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各初高中(中职、完全中学)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安排好专项工作经费,确保我市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制定好招生工作方案 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制定好招生工作方案,特别是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审查、确定体检名单等环节,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地招生计划、工作方案等要按省市文件要求及时对外公布.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工作方案于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 县市区教育局、各初高中(中职、完全中学)学校和培养学校应利用报纸、海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我省(市)2018年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的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各初高中(中职、完全中学)学校还应向毕业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发动.

四、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要求 2018年我市共计划招收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250人,其中高中教师127人,中职专业课教师54人,小学教师69人.今年我省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培养类型、招生条件、招生录取程序都有了较大的调整,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高中(中职、完全中学)学校应加大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考生户籍确认、志愿填报(含征集志愿)的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还要加大对签订协议考生的户籍、身份核实,确保签订协议的对象准确无误、协议书的内容合法、有效.各县市区与考生签订的《协议书》应于8月22日前寄送到市教育局.

五、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要求 2018年我市共计划招收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740人,其中初中教师139人,小学教师532人(市州项目计划120人),幼儿园教师64人,特殊教育教师5人. 我市2018年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确定原则 原则上仍按照上年录取控制线确定办法执行.

1、省项目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中考总成绩(科目口径与户籍所在县市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致)不低于招生当年户籍所在县市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没有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则按市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下同)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其中有两所及以上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应不低于其计划内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的平均值. 其中户籍在我市珠晖区、雁峰区、蒸湘区、石鼓区的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城区省示范性高中计划内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平均值. 市州项目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中考总成绩(科目口径与与户籍所在县市区市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弟)所包含的科目一致)不低于招生当年户籍所在县市区市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其中有两所及以上市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应不低于其计划内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的平均值. 其中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学点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州计划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为:中考总成绩(科目口径与户籍所在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致)不低于招生当年户籍所在县市区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和本地生源情况,可以调整确定录取分数线,确保完成招生计划.各县市区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要及时向社会发布,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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