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4-11-11
永州市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 永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优办发〔2011〕7号 关于转发《省审改办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 梳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永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审改办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湘审改办发〔201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按要求梳理、审查本县区(管理区)、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仔细填写有关表格,于2011年5月22日前报市优化办和市审改办.

报送时,应分别报送纸质文档两份及电子文档(电子

邮箱:hnyzyhb@163.com);

(地址:市政务中心二楼204室;

联系人:申莉芬;

电话:

8512342、13974601188). 附:

1、市直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单位名单

2、省审改办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永州市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 永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15日 附件1: 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单位名单(共68个)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市药监局、市广电局、市档案局、市城市园林局、市体育局、市人防办、市法制办、市移民局、市公路局、市建材行管办、市农机局、市畜牧水产局、市房产局、市乡镇企业局、市自来水公司、市交警支队、市残联、市海事局、市地震局、市消防支队、市国家安全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永州银监分局、市盐务局、市运输管理处、市金融证券办、市农办、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处、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市台办、市扶贫办、市邮政局、市客运办 附件2: 湘审改办发〔2011〕2号 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1〕90号)的要求,现就各市州、县市区梳理政务服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单位 全省各市州、县市区要抓紧组织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工作.凡保留了行政审批项目(含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其它办事服务事项的部门和单位,都应按要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信息上报工作. 省里确定30个省直单位今年7月作为第一批进入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其它单位作为第二批进入系统运行,时间另定.各市州、县市区要在整体推进的同时,重点抓好这30个对口单位的梳理、审查工作,以确保第一批入网运行的单位政务服务信息完整准确、流程规范、三级联动. 第一批进入系统运行的单位分别是: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外侨办、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安监局、省物价局、省药监局、省人防办、省国税局、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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