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4-11-10
2016年度湘西州电商扶贫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湘西州扶贫开发办公室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7〕2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在工作总结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形成2016年度电商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州扶贫开发办为州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举办单位为湘西州农业委员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3100006686138R,法定代表人李卫国.内设:综合科、项目科、调研督察科、社会动员科、财务审计监督科、培训科、工会,共计7个职能部门,核定编制28人,其中事业编制28人,在职人员26人,另有退休人员12人. 项目概况 电商扶贫,即电子商务扶贫开发,就是将今天互联网时代日益主流化的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作用于帮扶对象,创新扶贫开发方式,改进扶贫开发绩效的理念与实践.电商扶贫,是把 互联网+ 纳入到扶贫工作体系中,是能克服交通区位瓶颈制约,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中间环节,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一种有效途径.湘西自治州作为典型的 老、少、边、山、库、穷 地区,是国家西部大开发、国家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先行先试地区和湖南省扶贫攻坚主战场.如何积极顺应 互联网+ 产业发展新趋势,搭好信息化的这一 班车 ,做好电商扶贫来推动湘西州贫困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贫困群众收入,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2016年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州财农指[2016]149号)文件,2016年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用于支持湘西州八县市电商扶贫.

二、绩效评价依据 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7〕2号) 4.相关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 5.中央、省、州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 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湘西州2016年度电商扶贫项目绩效评价的使用情况,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评价湘西州电商扶贫项目使用的质量和成效,科学系统评估湘西州电商扶贫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以后年度电商扶贫项目的投入提供参考依据.

三、绩效评价方法和过程 评价小组参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对绩效评价框架进行了设计,围绕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关键评价内容,设计了18个评价指标,制定了《湘西自治州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电商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了证据内容和证据来源.根据2017年3月21日《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7〕2号)文件精神,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开展单位自评.在比较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评价小组设计了案卷研究、座谈会以及实地调研等方式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评价小组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该项目进行了评级,形成了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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