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4-11-09
邵阳学院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湘办发[2013]5号)、《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湘办发[2014]2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职责的通知》(湘教通[2013]405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学校决定,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干部范围 本规定所指的领导干部:学校党委书记、院长以及副书记、副院长等副厅级以上领导.

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的频次. 书记、院长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的组织领导和业务协调,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每年至少一次;

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每季度至少一次;

其他领导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每学期至少一次.院级领导把所负责联系的单位作为安全督查的重点对象. 学校统一明确陪同院级领导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检查的联络员(见附件1),每次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后,由联络员负责及时将《院级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记录表》(见附件2)交学校维稳办.

三、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 单位年度安全工作决策部署情况;

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学校食品从业人员、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人防、物防、技防、消防建设,以及学生安全教育、安全演练落实情况. 工作要求 规范检查方式.采取听、查、看、问的方式,全面了解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严格检查程序.检查做到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有总结、有措施、有跟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馈,由检查组下达整改通知(见附件3),并督促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指定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强化检查责任.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督办,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加强平时安全工作检查力度,学校将检查安全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综治工作考评重要内容. 附件1:陪同院级领导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检查的责任处室及联络员名单 附件2:院级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工作记录表 附件3:学校督查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样稿 邵阳学院 2014年12月1日 附件1: 陪同院级领导开展安全工作检查的责任处室(单位)名单 带队领导 责任处室(单位) 联系单位 联络员 曹健华 宣传部、统战部、机关党总支、工会 政法系、思政部 苏本武 陈晓飞 党政办、审计处 体育系、理学系 莫飞平 曾阳素 科技处、资产管理处、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网络中心、国际交流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处 外语系、信息工程系、魏源国际学院 宁爱林 袁曦学工处、武装部、招生就业处、团委、组织部(党校)、离退休工作处、关工委 艺术设计系、机械系 易佑斌 廖荣华 纪委、监察室、成人教育学院 经管系、会计系 欧阳质彬 陆步诗 人事处、保卫处、维稳办、综治办、校友联络处、图书馆、培训中心 电气工程系、城建系 曾建德、陈爱民 刘卫平 发展规划处、期刊社、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医院 生化系、中文系、音乐系 曾新田 唐国华 基建处、征地拆迁办 医院、后勤、图书馆 危兆安 附件2: 院级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记录表 带队领导 成员时间记录人 所检查单位、部门安全工作基本情况 (所检查单位、部门履职情况、工作特色亮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等) 附件3: 学校督查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 系(院) 于____月____日对你系(院)进行检查,发现你系(院)安全工作存在下列问题(附后).接此通知后,请你系(院)于____月____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汇总后,书面报学校维稳办. 邵阳学院 年月日存在的主要问题 整改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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