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2014-10-26
南审环验〔2018〕46号 关于南宁市邕宁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重建(一期及二期住院楼)工程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医院: 你医院提交的南宁市邕宁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重建(一期及二期住院楼)工程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经现场核查及对有关材料的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南宁市邕宁区龙岗新区新邕路190号.

医院分三期建设,目前一期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二期住院楼及相关环保配套设施已建设完成并开始运营,三期住院楼未开工建设.项目由:(1)主体工程:门诊楼、住院楼;

(2)辅助工程:连廊、发电机房、水泵房;

(3)环保工程:污水处理站、除臭设施、医疗废物暂存间组成.项目主要科室设置包括医技科室(药剂科、体检科、质控科、检验科、放射科、输血科、B超室、心电图室、内窥镜室(胃肠镜室、纤支镜室)、病案室)、临床科室(内一科、内二科、外一科、外二科、外三科、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脑系科、耳鼻咽喉科、眼科、中医康复科、急诊科、口腔科、麻醉科)、职能科室(院办、护理部、医务科、财务科、工会、总务科).病床数493张,项目未建设配套食堂.2012年2月27日,南宁市环境保护局以南环建字z2012{46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了批复.项目总投资3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7万元.

二、南宁市邕宁区人民医院委托广西三达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项目整体进行竣工验收监测、调查,并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结论指出: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间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执行了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总体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三、我局批准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项目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需按规定自行组织验收,完成后该项目即可投入正式运行.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7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南宁市环境监察支队,邕宁区环境保护局,广西三达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科 2018年7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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