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4-10-15
第27号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已经2016年4月21日州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州长 2016年6月21日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 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 经研究,黔南州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项目.其中,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11项,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31项,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项目10项,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125项. 各县(市)、各州直部门要坚定不移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同时,不断健全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强化行政审批权运行监管,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实施行政审批;

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州直机关要加强对承接机关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防止工作脱节,承接机关要逐项梳理,明确承接机构,健全配套制度,规范审批程序,扎实做好各项承接准备工作. 州人民政府于2013年10月13日下发的第24号政府令,已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第24号政府令与本政府令不一致的,以此令为准. 附件:1.州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1项) 2.州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31项) 3.州人民政府决定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0项) 4.州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25项) 附件1 黔南州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 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共1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1 建设用地区位调整审查 州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促进有效开发利用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0〕271号)

2 建设项目试生产批准 州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1年第13号)

3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

4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审批 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5 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州水务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水综合〔2004〕143号)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水综合〔2006〕102号)

6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州民政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7 食品委托加工备案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第79号令)

8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发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0号)

9 台湾居民签注签发 州公安局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

10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州交通运输局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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