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9-08-02
江阴市财政局 文件 江阴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澄财购〔2015〕

2 号 关于2015-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 小额物业服务项目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 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各镇(街道)财政所,高新区财政局,临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靖江园区财政局,各物业管理服务定点供应商: 为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小额物业服务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澄政办发〔2014〕73号),决定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小额物业服务实行定点采购,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14家定点供应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且年预算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范围包括非住宅类物业、住宅类物业以及其他各类型物业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 自发文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三、采购标准 年度采购预算金额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