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4-10-11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施行). 1.2.2环境保护规章及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于2008年10月1日);

(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年2月24日);

(3)河南省环境保护局,豫环文【2006】2号《关于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

(4)《关于加强环境风险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5】152号;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2月起施行);

(6)《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07年5月1日);

(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第9号令);

(8)国务院国发【1996】31号《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环保部、发改委第1号令,2008年;

(10)《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2003】第380号);

(11)《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第287号);

(12)《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2003);

(1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2003】第36号令). 1.2.3技术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6)《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2006);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19217-2003);

(9)《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国环发[2003]197号;

(10)《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CECS07:88). 1.2.4项目依据 (1)荥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委托书;

(2)荥阳市环境保护局《荥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采用标准的意见》;

(3)《荥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4)荥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提供的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资料. 1.3评价对象 本次环评工作的评价对象为荥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项目,放射科不在此次评价范围内. 1.4工程特点 根据对项目情况的调查,本次项目具有以下特点: (1)本项目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现行的产业政策;

(2)荥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由荥阳市公疗医院演变而来,医院建于1991年,本项目在荥阳市索河路西段路南,项目现已建成运行,本次评价属于补做环评,项目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 (3)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食堂油烟、风机产生的噪声、病人住院和就诊产生的污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以及医疗废物等;

(4)工程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采用二级处理工艺,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经索河路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5)本次评价不包括辐射有关内容的评价. 1.5环境特点和环境保护目标 1.5.1环境特点 (1)本项目拟建地点位于荥阳市索河路西段南侧(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北侧紧邻索河路,隔索河路66m为兴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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