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4-10-08

11、中标单位须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的10%的覆约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将在新疆西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

2015 年09 月30 日起在新疆西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售.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份.售出后,不论投标方出于何原因不参与投标,标书费概不退还. 公司地址: 乌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五、答疑时间:

2015 年11 月04 日11:00 时(北京时间) 答疑地点: 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代理公司 场地踏勘:自行前往施工现场进行现场勘查.

六、投标地点: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投标截止日期:

2015 年11 月06日16:00 时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

2015 年11 月06 日16:00 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联系

电话: (1)招标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新荣 王静

电话:0991-5823555 传真:0991-5508779 邮编:830000 第二部分 投标人需知

一、 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包括五个部分及其附件: 1.1招标书;

1.2投标人须知;

1.3设备投标书格式;

1.4合同书;

1.5合同条款;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和设备技术规格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规定,该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五天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公司.招标公司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通知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 4.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公司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 4.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

二、 投标文件的编制 5.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充分理解招标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性能、技术参数和商务条件后,编制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构成 6.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投标产品名称、数量及报价明细表 (3)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行政原章.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行政原章;

(6)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行政原章;

(7)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行政原章);

(8)技术规格、功能偏离表;

(9)企业最新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10)投标方机构组织图;

(11)执行的制造、验收标准;

(12)备品、备件清单及维保计划;

(13)投标方的主要业绩;

(14)有关产品样本及资料(仅限于正本);

(15)售后服务保证措施. 6.2开标会现场投标方必须单独提供(3-5)项资质的原件或公证件供监督人员查验,否则视为废标. 7.投标书格式 7.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填写所提供的货物、货物简介、来源、数量及价格. 7.2投标方可对招标内容中的全部设备进行投标,只投其中部分设备者,则标书也有效. 8.投标报价 8.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相应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 8.2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以货物目的地交货价报出,并分开填列. 8.3投标人须按照要求分类报价,以便于买方评标. 8.4投标设备技术规格要求中要求的调试等技术服务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并分项列出供买方参考. 8.5投标人应将具有选择性的配套附件(配件)另行提出并含在报价中单列,供买方选择,否则,该类附件(配件)的标准将由买方决定. 8.6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8.7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8.8 投标单位在谈判过程中须进行现场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作为最终的合同价. 9.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设备及辅助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9.2 投标人应逐条对买方要求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9.3 投标人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设备、设备、参数和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10. 投标有效期 10.1 投标有效期为实际开标之日起30天.投标有效期少于规定时间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 10.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买方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的有效期,并经投标人签认. 11.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签署及份数 11.1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或打印. 11.2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章. 11.3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被定为废标. 11.4投标文件应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 11.5投标文件的份数: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并在投标文件封面左上角注明 正本 、 副本 ,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参考资料不限量. 11.6投标单位可根据投标设备的具体需要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一式肆份纳入投标书.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时提交金额为 预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 12.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3 投标保证金应以支票或银行汇票方式提交. 12.4 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2.5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可能被没收: (1)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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