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4-10-06

(三)合同制人员校园卡有效期与聘用合同期限相同.

(四)临时卡有效期为办卡人在校学习或工作的时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十一条 校园卡的延期 校园卡到期后将自动注销.根据相关规定,持卡人具有继续持卡身份的,需要重新确认持卡人身份后方可办理延期.

(一)延期毕业的学生依据学籍管理部门信息或本人到学籍管理部门开具延期毕业证明办理校园卡延期手续.

(二)教职工依据人事系统信息办理校园卡延期.

(三)续聘的合同制人员按续签合同期限办理校园卡延期.

(四)临时校园卡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须重新通过申领程序,经过批准后方可办理延期.临时卡超过有效期30天内未办理延期,系统将自动注销,卡内余额可以退还. 第十二条 校园卡的注销

(一)学生因毕业、结业、退学等原因离校时须办理校园卡注销手续,学生离校名单由学生学籍管理部门提供.

(二)教职工因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等原因,离校时须办理校园卡注销手续,数字校园建设中心依据人事处开具的离校转单为教职工办理校园卡注销手续.

(三)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先办理图书和欠费等清还手续后再办理校园卡注销手续.超过离校规定时间未办理离校手续的,校园卡将自动注销. 第十三条 校园卡的补办 校园卡损坏后持卡人可持旧卡和本人证件申请补卡,丢失校园卡的持卡人须携带单位开具的丢失证明和本人证件申请补卡,补卡时须交纳制卡工本费.办理完补卡手续后,原卡注销,原卡中的余额将转入新卡中. 校园卡在发放后1个月以内,如不能使用可申请免费更换新卡. 第十四条 校园卡的挂失 持卡人可以通过圈存机、校园卡网站、电话等进行校园卡挂失,挂失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第十五条 校园卡的解除挂失 为保护用户的利益,办理校园卡解除挂失业务时,持卡人需持本人证件(工作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到数字校园建设中心校园卡服务点办理;

无证解除挂失、代办解除挂失等均不予受理.

第三章 校园卡的使用 第十六条 校园卡的使用范围

(一)职工卡使用范围:校内身份证明、食堂餐饮、浴室洗澡、图书馆借阅、校医院就诊、上网费缴纳、门禁、考勤等.

(二)学生卡使用范围:校内身份证件、茶炉房打开水,教材购置、食堂餐饮、浴室洗澡、图书馆借阅、上网费缴纳、门禁、考勤等.

(三)临时校园卡使用范围:食堂餐饮、浴室洗澡等,不能作为证件使用.

(四)水卡使用范围:茶炉房打开水. 第十七条 首都师范大学校园卡不具备透支功能,必须先充值,后消费.持职工卡或者学生卡的持卡人可通过圈存机充值,持临时卡的持卡人可用现金充值,持卡人应根据自身需要确定充值数额,但卡内账户总额不得超过3000元 第十八条 校园卡使用注意事项

(一)持卡人在使用时,必须注意显示的提示信息并确认.持卡人可通过网络、查询机、电话查询本人的个人信息及交易记录,有异议时可与数字校园建设中心联系.

(二)凭卡可在校内各约定POS机消费,小额(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