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4-10-01
附件: 海原县农村电子商务筑梦计划实施细则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支持标准 预计资金(万元) 备注

1 聚焦农产品上行 农产品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 香水梨种植基地500亩以上、生态鸡养殖1万只以上、小杂粮种植基地1000亩以上、硒砂瓜1000亩以上,红皮土豆种植基地1000亩以上,其他农特产品根据地域发展实际达到一定规模;

鼓励各企业或合作社在各大电商平台及自建电商平台线上销售当地特色农产品, 对于达到规定规模以上的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年给予3万元的奖励,一个生产企业或者农民合作社一年给予奖励累计不得超过10万元;

二是鼓励各企业或合作社在各大电商平台及自建电商平台线上销售当地特色农产品,并按线上销售额给予2%的补贴,同时对网上年销售额5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给予销售额4%的奖励扶持(每个企业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60 农特产品网货打造 打造海原县硒砂瓜,海原香水梨,小杂粮等电商农特产品;

电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自有商标,开展QS认证,创立自有农产品网货品牌 注册自有商标,给予品牌持有人2万元奖励.

取得无公害认证的产品每个给予2万元补贴,取得绿色认证的产品每个给予2万元补贴,取得有机产品的每个给予3万元补贴,取得地理标识认证的产品每个给予申办企业4万元补贴

30 农产品经营企业在京东、阿里等国内知名平台开设官方旗舰店并且能够正常运营 对其注册年费给予50%补贴;

对采用视频短片网络营销形式展示农产品生产、加工、食用方法并在官方旗舰店推放,对网络宣传营销费用给予50%补贴

20 开启农产品线上线下新零售模式,打造海原特色农产品线下体验销售店 鼓励各生产企业或合作社在主要销售地打造海原特色农产品线下体验销售店,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且年销售额达到50万以上的,给予一个线下体验销售店的实际经营者一次性3万元的补助.

15 网货标准化生产服务 对海原县农特产品制定详细的种植标准及生产细则,打造属于网销的农特产品 得到县级农业部门采纳推广,一次性给予生产企业或农民合作社3万元奖励

30 2 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水平 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水平 每年对农村电商带动农产品上行成效、创业孵化能力、数据统计与报送(农特产品每月的实时销量进行统计)、动态信息报送等情况进行考核 依据考核结果对公共服务成效显着的服务中心实际经营者给予一年2万元的奖励.

10 3 提升农村电商可持续发展能力 电商人才培育 支持电商公司和培训机构等对本土农村电商运营团队进行"一对一"孵化培训 每孵化成功一个运营团队(5-7人),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给予孵化机构一次性补助1.5万元,针对贫困户、返乡青年、大学生以及合作社经营者开展有针对性的电商培训工作,培训100以上个中高级电商人才的电商企业,培训前持培训计划、开班资料前来商经局备案,培训过程符合县组织人事部门人才培训相关要求,给予企业400元/每人次培训补贴.

50 搭建创业就业筑梦平台 支持建立由培训机构、电商创业者、志愿者等组成的筑梦导师服务团队,帮助农村居民实现电商创业梦想 经导师团队培训辅导的电商人才,今后从事电子商务方面的工作,连续经营1年以上,且年销售额达10万元以上的,经县商经局审定,每成功一个,给予筑梦导师服务团队1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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