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08-01
扬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意见书编号: 10161-(2012)341 项目名称:景诚国际饭店1号楼 审查机构: 扬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颁书日期: 2012年07 月12日 江苏省建设厅制 扬州景诚酒店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受你单位委托,我机构对你单位报送的景诚国际饭店1号楼项目 施工图设计 文件进行了审查,形成审查意见附后.

请你单位会同相关单位认真修改、调整,并在 七 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回复意见(含变更图纸,一式五份)送我机构复审. 二O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审查机构公章) (附14页审查意见)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景诚国际饭店1号楼 建设单位 扬州景诚酒店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江都区大桥镇白沙路 建筑面积 64181M2 建筑总高度 91.40 M 建筑层数 地下1层地上22层 耐火等级 一级 场地类别 Ⅲ类 抗震等级 三级 人防等级 ―― 基础形式 桩基 结构体系 框架 剪力墙 送审日期 2012-07-03 勘察单位 江苏省工程勘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等级 甲级 设计单位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甲级 审查意见审查范围 本次审查不包含:无.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 违反国家及地方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情形 本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基本齐全,节能设计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的问题,设计应整改完善,并报我中心复查.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 建筑专业:

(一)违反 强条 之处:

1、设计倒置式屋面,使用100厚泡沫玻璃,设计传热系数为0.59,规范规定值0.60,按照JGJ230-2010第5.2.5条规定,应按照计算值增加25%厚度.设计不符合DGJ32/J96-2010第3.4.1-4表格规定.

2、建筑工程构造做法表中和节能构造大样图中,均未交代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板或外挑楼板的保温做法,仅节能专篇中交代使用60厚岩棉板,不能有效指导施工,本工程实际存在此内容.设计不符合DGJ32/J96-2010第3.4.1-4表格规定.

(二)无违反 强标 之处.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设计应交代建筑的体型系数.

2、应交代建筑变形缝保温构造.

3、节能构造大样图中各部位的保温厚度与节能专篇交代不一致. 给排水专业: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餐饮用水、热水系统及热媒用量未计量,不符合《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DGJ32/TJ 111-2010 4.3.7要求.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需说明水表采用的是具有远传功能的数字式水表,参DGJ32/TJ 111-2010,4.3.6要求. 电气专业: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无违反 强标 之处.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平时消防兼用的风机、潜水泵计量应分开.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2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3 审查人 何伯海、华华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

15、10161-J09 审查人 徐静、孙润 节能专项审查号 日期审查人 丁渝靖、邵敏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8 2012.07.12 审查人 孔静、刘悦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

07、10161-J14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 暖通专业: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空调水管保温厚度,不符合DGJ32/J96-2010第4.3.14条文附录E规定.

2、能量计量装置冷热水系统原理图与系统图不一致;

缺能量计量装置的具体技术参数,不符合《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DGJ32/ TJ111 -2010第4.3.8条的规定.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未按《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提供节能设计专篇,予以补充.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2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3 审查人 何伯海、华华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

15、10161-J09 审查人 徐静、孙润 节能专项审查号 日期审查人 丁渝靖、邵敏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8 2012.07.12 审查人 孔静、刘悦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

07、10161-J14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一)违反 强条 之处:

1、总平面图北侧、西侧机动车停车场距离建筑的距离小于6.0米.设计不符合GB50067-97第4.2.1条规定.

2、地下室防火分区III卸货区与防火分区VIII间,开向楼梯间的门FM1524(乙),应为甲级防火门;

防火分区VIII开向防火分区V的防火门FM1524(乙)应为甲级防火门(同时此防火门开向防火分区V,防火分区V的KTV包间存在袋型走道房间,不符合GB50045-95第4.1.5A条规定).设计不符合GB50045-95第5.2.3条规定.

3、地下室厨房主副食品加工部位与其他部位应设置乙级防火门,地下室职工食堂操作间、二层的厨房部位同样如此.设计不符合GB50016-2006第7.2.3条规定.

4、地下室防火分区IV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但是与防火分区VIII间连通的门(位于A-10轴的FM1524),开向本防火分区,虽然防火分区IV有借用另一个防火分区的出口,但是安全疏散距离不符合GB50045-95第6.1.5条规定.

5、防火分区III无本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按照防火分区划分只能是借用防火分区VIII的安全出口.设计不符合GB50016-2006第5.3.12条规定.

6、防火分区VII,职工餐厅,应考虑安全疏散距离,本防火分区示意与地下室平面布置不符合,并且地下室平面图中职工餐厅门的开启方向不正确.设计不符合GB50045-95第6.1.

5、6.1.16条规定.

7、二层包房卫生间位于一层平面的早餐厅和消防控制室的正上方;

主楼十三层客房卫生间位于十二层的行政酒廊的正上方;

主楼三层女卫生间位于空调机房的正上方.设计不符合JGJ62-90第3.2.3条规定.

8、主楼三-十一层较大的房间(最大有250O等)的门应开向疏散方向(包括大的包房).设计不符合GB50045-95第6.1.16条规定.

9、消防电梯机房与普通电梯机房间应有防火分隔.设计不符合DGJ32/J26-2006第8.5.3条规定.

10、墙身大样图Z1-Z1大样图中(建施59)屋面女儿墙高度600,减去屋面构造高度,此处形成可踏面,防护栏杆高度1050.设计不符合GB50352-2005第6.6.3条规定.

11、裙房三层、四层楼梯1及前室开门方向不正确.不符合GB50045-95第6.1.16条规定.

12、地下室防火分区Ⅲ(地下冷热源中心)建筑面积超过1000m2,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1条. 设计人 陈新 专业负责人 董嘉伟、王贵强 审核人 高晖鸣 注册师 董嘉伟 执业印章号 3100125-155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13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17 审查人 何伯海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7 日期审查人 华华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3 2012.07.12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13、未交待裙房二层A-10~A-11附近走道上的门的疏散功能,不符合《高规》第6.1.16条.未交待钢结构玻璃顶的耐火极限和防火要求,不符合第3.0.2条、3.0.3条.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建筑施工图设计说明中交代,卫生间等有水的房间,墙体下部设置150高素混凝土翻边.设计不符合DGJ32/J16-2005第8.3.1条规定.

2、不同基体基层处理,应设置防裂钢丝网或耐碱玻纤布,应交代宽度.设计不符合DGJ32/J16-2005第9.1.1条规定.

3、外墙使用加气混凝土空心砌块,应考虑砌体防裂的要求.设计不符合DGJ32/J16-2005第6.1.1条相关规定.

4、屋面设计为倒置式屋面,屋面刚性防水层或刚性保护层为40厚C20细石混凝土.设计不符合DGJ32/J16-2005第10.2.1条规定.

5、地下室汽车库柱、墙体阳角应考虑防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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