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4-08-15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响应文件的编写 1.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响应文件. 1.2 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内容做出全面响应. 1.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其书面修改、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通知方式无效. 1.4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在没有其他规定的情况下,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大、小写金额不符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报价视为完成该项目的总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 1.5 响应文件必须按简体中文及规定的格式编写,自行设计和改动格式的将视为无效标处理(附件中表格可以自行添加行数),响应文件纸张规格为A4纸,其内容全部打印. 1.6 响应文件必须使用胶粘法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打孔夹,如出现活页、掉页,视为无效标.

2、响应文件组成 (1)响应文件封面,包括:响应文件名称;

响应文件编号;

响应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日期;

(2)响应文件目录;

(3)竞争性磋商承诺书(见附件1);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5)政策性条款保证书(见附件3) (6)磋商报价明细表(见附件4) (7)技术参数明细表(见附件5) (8)技术参数偏离表(见附件6) (9)工程预算书(见附件7) (10)单位简介及业绩说明;

(11)数字化校园整体设计方案思路材料 (12)中心数据机房各功能和综合布线设计方案;

(13) 供应商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

(14)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响应文件的密封 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并加盖公章,在密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日期等,正副本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4.2供应商递交的合格响应文件,招标人要进行签收. 4.3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拒收. 4.4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出示交纳磋商保证金的证明,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5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5、磋商小组 5.1磋商小组组成 谈判小组设3名评委,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技术方面的专业评委,在政府采购办管理的专家库内随机抽选,所有专业评委都在开标前一小时采用随机方式抽选,由行政监督人员监督抽选过程. 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小组,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5.

2、磋商小组职责 磋商小组负责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认为必要时可向供应商提出需要澄清、承诺的具体内容;

磋商小组依据评审标准,有权决定废标.对报价明显不合理,无限抬价或压价的,磋商小组可集体研究裁定能否参加磋商. 磋商小组负责全部磋商过程, 对磋商情况进行综合比较,编写竞争性磋商结果报告,经所有评委签字确认有效,并对其负责. 本次磋商由磋商小组从合格的供应商中选定成交供应商及候选人各一名. 磋商小组要在行政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封闭进行.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财物,不得对外透露评审、推荐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 评委评审结束后,由有关监督人员及工作人员对各评委的评审意见进行核查,如出现有明显不合理或有倾向性的情况,有权决定该评委的评审意见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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