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4-08-01
莆市安监〔2017〕79号 关于印发《莆田市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 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安监局: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安监职安〔2017〕5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6月开始至2019年5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在我市开展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现将《莆田市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会同经信部门、交通运输等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安监局监管一科反馈.(联系人:李一辉,

电话:2230918,电子

邮箱:576478906@qq.com) 莆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1日 莆田市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 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46号)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安监职安〔2017〕57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制定莆田市开展汽车制造(含汽车维修保养)企业和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两类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为主要任务,以有效防范尘肺病和职业中毒为核心目标,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推动企业加强工程防护设施改造,落实职业健康管理措施,努力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治理使两类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指标达到"十个95%",即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一企一档"建档率、劳动者职业健康电子监护档案建档率、职业健康基础建设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岗位警示标识设置率、接触职业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职业病危害告知率、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率、职业健康培训率(包括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粉尘劳动者三类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均不低于95%.

二、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年6月开始至2019年5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2017年8月).各县(区、管委会)安监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治理方案,深入开展摸底调查,认真做好专项治理的动员部署,组织两类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重点、治理标准和治理要求,完善信息采集,建立"一企一档"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一人一档",并完成省级职业健康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职业健康电子监护档案建档工作,健全治理工作基础台账(见附件

1、2),已通过监管系统建档的,应按照此次治理工作要求对行业类别、职业健康培训等新增信息进行完善、核实、更新.请各县(区)安监局于2017年8月18日前将治理工作方案报送市局;

辖区两类企业未全部完成监管系统建档的,应于8月10日将附件

1、附件2(word格式)一并汇总、上报市安监局监管一科.

(二)治理整改阶段(2017年9月-2018年12月).各县(区、管委会)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两类企业治理工作的指导帮扶和督促检查,督促两类企业按照标准要求开展治理工作. 两类企业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全面辨识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与岗位,准确界定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清楚掌握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完成监管系统的"一企一档"、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包括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质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电子监护档案建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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