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4-07-29
《内蒙古能建集团旗下营2*350MW发电项目 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意见 根据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2017年10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对《内蒙古能建集团旗下营2*350MW发电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

会议听取了《报告书》编制单位―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的汇报,提出修改意见,会后编制单位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复审,基本同意该《报告书》的结论,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一、内蒙古能建集团旗下营2*350MW发电项目位于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旗下营镇西南那只亥村,由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016年5月,自治区发改委以"内发改能源字〔2016〕544号"文件同意该工程纳入自治区2015年度火电建设规划.该工程建设为解决当地电力负荷增长,满足呼和浩特市东部区域采暖供热,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设是必要的.

二、《报告书》在分析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开发利用现状的基础上,对本工程取水水源、用水规模、节水工艺、用水合理性、工程取、退水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水资源保护措施.《报告书》的编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有关要求.

三、本工程结合区域水资源条件,以隆胜水库地表水作为工程生产生活用水水源,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与水资源优化配置原则,水源选择合理.

四、《报告书》根据可研报告提出的用水需求,经分析核定本工程需水量168.44万m3/a,其中,生产需水量166.43万m3/a(夏季为225.15m3/h、冬季为219.73m3/h,按6500h计),生活需水量2.01万m3/a(按8760h计).考虑10%输净水损失,核定本工程取水量187.16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84.92万m3/a,生活取水量2.24万m3/a.单位装机耗水指标热季为0.090m3/(s・GW),冷季为0.088 m3/(s・GW),供热耗水指标为0.14 m3/GJ,用水重复利用率为95.7%.本工程用水符合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区域水资源配置及"三条红线"指标要求.

五、《报告书》提出隆胜水库97%保证率下可供水量为380万m3,目前没有批复其他项目用水,因此,可满足本工程生产生活取水需求.

六、《报告书》根据不同期水质检测报告评价成果提出,隆胜水库地表水水质能够达到《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07)水质标准要求,净化处理后水质可以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水质标准要求.

七、本工程污废水按清污分流、回收利用的原则进行系统设计,污废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和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八、基本同意水资源保护措施以及取水对区域水资源状况和其他用水户的影响分析.

九、建议 1.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 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业主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3.业主单位应加强取水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并纳入国家水资源监控系统. 组长: 副组长: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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