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8-0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项目名称:灵石县红杏旺源煤化有限公司 120万吨/年洗煤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灵石县红杏旺源煤化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年11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写明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灵石县红杏旺源煤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洗煤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灵石县红杏旺源煤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黄志强 联系人 李鹏程 通讯地址 灵石县红杏旺源煤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353449977 传真 -- 邮政编码

031300 建设地点 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交口乡漫河村西北400m处 立项审批部门 灵石县经济和商务粮食局 批准文号 灵经函[2018]36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烟煤和无烟煤的开采洗选B0610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6666.7O 绿化面积 (平方米)

4000 总投资 (万元)

20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34.5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1.73%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9年8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及进展

1、项目背景 煤炭资源是中国的基础性能源资源,在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煤炭资源的这种基础能源地位不会改变.山西作为我国的产煤大省,煤炭探明储量约占全国1/4,年产量约占全国1/3,年调出量占全国省际煤炭净调出量3/4,年出口量占全国1/2.到2010年,灵石县已形成了2100万吨原煤、1500万吨精煤、900万吨焦炭的生产规模. 煤炭洗选加工技术是洁净煤技术发展的源头技术,是提高煤炭质量的有效技术.原煤经过洗选将对提高质量、增加品质、改善产品结构、减少污染及综合利用煤矸石等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灵石县红杏旺源煤化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灵石县交口乡漫河村西北400m处,于2003年建厂,原有生产规模为60万吨/年,采用跳汰生产工艺,经过多年运行,原有洗煤生产线部分工段工艺较为简陋,已不能满足生产及环保要求,在此基础上,灵石县红杏旺源煤化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委托太原科技大学编制完成了《灵石县红杏旺源煤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洗煤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灵石县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10月22日以灵环管函[2012]324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由于资金原因,在拆除了原有厂区设备后,已于2013年5月停止建设,项目未改造完成.灵石县红杏旺源煤化有限公司现决定重新开工建设120万吨/年洗煤技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因此,项目需重新上报环保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根据《产业投资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灵石县红杏旺源煤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洗煤技改项目,属于鼓励类中[

三、煤炭,

2、120 万吨/年及以上高产高效煤矿(含矿井、露天)、高效选煤厂建设,所以该工程符合山西省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环保法规,本工程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灵石县红杏旺源煤化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进行了现场踏勘、调研,对建设项目工程内容进行了全面调查,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2017)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四十

一、煤炭开采和洗选业,129 洗选、配煤,应编制报告表,因此本次评价级别确定为报告表.我们在对工程内容、所处区域自然、社会环境及本工程进展情况详细调查的基础上,重新编制了《灵石县红杏旺源煤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洗煤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专题),提交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灵石县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于2018年10月28日主持召开了《灵石县红杏旺源煤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洗煤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审查会.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的代表分别对项目建设情况和报告表主要内容的介绍,询问了有关问题,对报告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评审,形成了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专家意见,我公司对报告表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完成了《灵石县红杏旺源煤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洗煤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现提交建设单位,并由建设单位呈报环保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已开工建设,其中生产车间、浓缩机及初期雨水收集池土建基础正在建设中,属于未批先建,根据环办环评[2018]18号文的要求,需接受相关环保管理部门处罚后,完善相关的环保手续.

2、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①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以及其他要求禁止建设的环境敏感区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原则. 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②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锅炉使用电锅炉,破碎筛分粉尘达标排放,洗煤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生活污水不外排,职工办公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措施,均可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较原有工程减少,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以改善环境为目标的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③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新增量在区域可承受范围内,原料为外购原煤等,不涉及资源利用上线. ④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所在地没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产业政策进行说明. 本项目为煤炭洗选,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发展改革委员会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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