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2014-07-22

六、相关要求

(一)认真落实用地工作机制.临城镇要切实落实用地征迁 五包 工作责任制.一是包落实签订用地协议.镇政府要组织力量宣传用地补偿政策,组织被用地村、组按时签订用地协议.二是包组织被用地村、组以及农户清理已征土地地面附着物.用地协议签订后,镇政府要负责组织被用地村、组以及农户对已征土地的地面附着物进行清理,包括已用地地面的腾房搬迁、农作物、竹林、坟墓清理等.三是包用地补偿款发放到户.督促村、组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用地补偿款.四是包按时交地.组织人员坚决制止在已征土地上抢种抢建行为,确保如期交地.五是包不出现群众上访事件.及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有效化解用地工作中的内部矛盾,实现和谐用地.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主动靠前服务.

(二)对用地红线范围内需要改变用途并改变原地形地貌的已征林地,所涉用地补偿村组可在依法办理采伐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砍伐林木;

对不需改变用途,不需改变地形地貌的已征林地上的林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砍伐.

(三)县城市管理局牵头,临城镇政府配合加强上杭县医院整体搬迁(龙翔)周边道路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巡查,对突击抢建的违法建筑和抢种的各类青苗(苗木)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凡突击抢建的违章建筑和抢种的各类青苗(苗木)一律不予补偿;

用地补偿单位要严格按苗木、果树的亩植上限支付青苗补偿款,对超出亩植上限的苗木、果树一律不予补偿.

(四)按时完成交地按杭政办〔2011〕211号文件标准进行奖励.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的,县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追究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上杭县医院整体搬迁(龙翔)周边道路建设项目龙腾路西段涉及的地上附着物(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标准 附件 上杭县医院整体搬迁(龙翔)周边道路 建设项目龙腾路西段用地涉及的地上 附着物(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标准 因上杭县医院整体搬迁(龙翔)周边道路项目建设需要,决定对项目中龙腾路西段红线范围内所涉及的临城镇龙翔村的用地及地上附着物(房屋)实施搬迁,为保障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参照近期我县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房屋)搬迁与补偿安置政策制定本办法.

一、概况 1.项目名称:上杭县医院整体搬迁(龙翔)周边道路建设工程. 2.项目概况 村民房屋搬迁范围:详见 上杭县医院整体搬迁(龙翔)周边道路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图 . 3.搬迁范围内依法应予保护的古树名木、建筑物已采取保护措施.

二、附着物(房屋)搬迁委托实施单位 上杭县泰和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

三、附着物(房屋)搬迁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村民房屋搬迁选择货币补偿的,应当按合法占地面积扣除90元/O的土地补偿费. 被搬迁房屋补偿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以类似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再结合成新进行补偿. (1)被搬迁合法住宅房屋补偿金额计算公式:被搬迁合法住宅房屋补偿金额=[每平方米不同结构评估补偿价-每平方米不同结构房屋折旧]*合法住宅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折旧计算公式(房屋折旧超过50%的按50%保底计算): 每平方米不同结构房屋折旧=每平方米不同结构房屋重置价*已使用年限÷耐用年限 (2)被搬迁合法住宅房屋评估补偿价:单位:元/O 房屋结构 被搬迁房屋评估补偿价(五级地) 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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