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2019-08-01
偃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偃师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版) 洛阳市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 目录 概述

1 1.

项目由来

1 2. 评价工作过程

1 3. 建设项目特点

2 4. 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或影响

2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

2 6. 报告书主要结论

3 1 总则 1-1 1.1 编制依据 1-1 1.2 评价对象及评价目的 1-2 1.3 评价原则和总体思路 1-3 1.4 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目标 1-3 1.5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1-6 1.6 评价标准 1-7 1.7 评价等级 1-8 1.8 评价范围 1-10 1.9 相关规划 1-10 1.10 选址可行性分析 1-14

2 工程分析 2-1 2.1 项目概况 2-1 2.2 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2-12

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1 3.1 区域环境现状调查 3-1 3.2 环境质量现状 3-4

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 4.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4-1 4.2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4-4 4.3 周围环境对该项目的影响 4-15

5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5-1 5.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5-1 5.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5-2 5.3 环保措施及其投资 5-6 5.4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5-8

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6-1 6.1 经济效益分析 6-1 6.2 社会效益分析 6-1 6.3 环境损益分析 6-1

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7-1 7.1 环境管理总则 7-1 7.2 日常环保管理 7-2 7.3 污染物排放清单 7-2 7.4 监测计划 7-7

8 结论与建议 8-1 8.1 评价结论 8-1 8.2 建议 8-5 8.3 评价总结论 8-5 附图 附图一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 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三 本项目周围环境及噪声监测布点图 附图四 本项目与大遗址保护区划图 附图五 偃师市城乡总体规划图 附图六 项目周围环境现状示意图 附图七 本项目与饮用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图 附件 附件一 委托书 附件二 偃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偃师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偃发改〔2017〕106号)、偃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偃师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可研报告部分内容的批复(偃发改[2018]80号) 附件三 偃师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偃师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偃国土资预审字〔2017〕19号) 附件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偃规选字第〔2017〕012号) 附表 附表一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附表二 污染物排放清单 附表三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概述 1. 项目由来 卫生事业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卫生事业,增进人民健康是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由于环境污染、食物污染等因素,导致各类疾病患者呈明显增加的趋势,疾病的早期正确诊断和治疗对患者康复极为重要.客观形势对医疗基础硬件设施、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医疗保健需要,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鉴于此,为完善偃师市城区功能和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提高医疗保健水平的需要,偃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拟投资47000万元,于偃师市首阳山镇中州路以南、规划夏都大道以西、规划太和路以北、规划开阳路以东地块建设偃师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项目,项目占地104349.33m2,总建筑面积为140000m2,主要包括门诊楼部、医技楼部、病房楼、行政会议信息中心、感染病区及附属用房.项目建成后共设置住院病床1200张,最大门诊接待能力达4000人/日,医护人员1800人. 2. 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保部2017年4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2018年1号令《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中 三十

九、卫生 中 111医院、专科防治院(所、站)、区医疗、卫生院(所、站)、血站、急救中心、疗养院等其他卫生机构 相关规定, 新建、扩建床位500张及以上的 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确定本项目环评形式为环境影响报告书. 受建设单位偃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按照环评技术导则、规范要求及评价工作需要,在依程序开展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现状监测等环评工作的基础上,洛阳市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偃师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项目具体环评工作流程回顾如下: 2017年8月22日,接受建设单位委托,项目启动;

受建设单位邀请,评价单位技术人员对拟建项目区及周边环境进行了现场踏勘,并收集了工程设计资料等相关资料. 2017年8月至2017年11月,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了项目的公众参与相关事宜. 2018年10月初,洛阳市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送审版). 3. 建设项目特点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偃师市首阳山镇中州路以南、规划夏都大道以西、规划太和路以北、规划开阳路以东.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地仍为空地,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南侧约120m的古城村. 本项目建成后共设置住院病床1200张,最大门诊接待能力达4000人/日,医护人员1800人. 4. 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或影响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结合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和项目周围的环境特点,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环境问题: (1)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偃师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

(2)拟建项目是否符合《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环文〔2015〕33号)要求;

(3)项目运行是否能够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4)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5)项目投产后是否能够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 本次评价工作技术路线见下图: 图1 环评工作程序图 6. 报告书主要结论 偃师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与区域规划相容.根据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现状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措施治理后,能够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法规和 三同时 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能够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1 总则 1.1 编制依据 1.1.1 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2018年1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

(7)国务院[2017]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年10月1日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修订),2008年4月1日施行;

(9)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年12月3日;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年9月1日施行);

以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部令 第1号)(2018年4月28日);

(1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 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

;

(1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13)《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年1月1日施行;

(1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2014]94号);

(15)《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及管理规定的通知》(豫环文[2015]292号);

(16)《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环[2015]33号);

(17)《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25号);

(18)《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9〕11号). 1.1.2 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T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 (7)《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 (8)《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 (9)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环境保护公告2017年第43号) 1.1.3 项目文件 (1)偃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及提供的相关资料;

(2)偃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偃师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偃发改〔2017〕106号);

(3)偃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偃师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可研报告部分内容的批复(偃发改[2018]80号);

(4)偃师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偃师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偃国土资预审字〔2017〕19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偃规选字第〔2017〕012号). 1.2 评价对象及评价目的 1.2.1 评价对象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对象为偃师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项目的建设工程,不涉及放射性设施、射线装置建........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