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4-06-29
关于做好2018年新生报到材料核查、入学资格复查 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了落实教学厅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精神,加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力度,现就学校新生报到工作及新生资格及体检复查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新生报到材料核查工作

(一)根据《合肥学院2018年新生入学指南》要求,新生报到材料如下:

1、普通高考新生报到凭三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

2、专升本新生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18〕48号)》中"安徽省本科高校要继续强化入学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 (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的要求,需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专科毕业证书报到,另需毕业证书复印件给所在系备查.

3、对口新生报到凭三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 为了便于各系对新生进行核查,招生办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上打印了新生在录取系统中的照片和带身份证信息的二维码,各系认真核对所有证件信息做好新生报到材料核查工作.

(二)9月18日前书面向招生办报实际缺额数(附表1),并将电子档发送至zsb@hfuu.edu.cn邮箱.

二、严格新生入学复查工作

(一)各系须根据《合肥学院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办法》(院行政〔2017〕200号)(附件3)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规定的复查内容和复查要求进行入学复查.如:比对录取通知书、照片、身份证件等重要信息的方式逐一认真核实新生入学资格,及时查找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

(二)各系须严查新生档案,根据《合肥学院2018年新生入学指南》和《关于做好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档案移交工作通知(皖招考〔2016〕26号)》规定,学生档案不得自带,必须由毕业中学或报名点将考生档案通过邮政EMS特快专递寄送所录取高校学生处并登记造册(山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苏省学生档案由招生办从招生录取库中提取并打印纸质档案补充提供).

(三)各系在新生复查结束后以书面文字形式将复查结果(填写合肥学院新生入学复查表(附表2))连同制定的复查方案一并报学生处,复查结果需有经办人签字并经系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各系根据已对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做好体检复查更进工作.

三、切实做好新生个案问题的处理 如准考证遗失,需有当地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方可报到. 如录取通知书遗失,需报招生办核查等. 附件:1.新生缺额名单表 2.新生入学复查表 3.《合肥学院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办法》 学生处 招生办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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