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2019-07-31
成本监审报告呼成监审报字【2018】3号 主送机关:扎兰屯市发展和改革局 申请单位:扎兰屯市新城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监审项目:供热成本 监审机构: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 日期:二0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根据工作安排,呼伦贝尔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2018年4月12日至4月15日对扎兰屯新城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至2017年的供热成本进行了监审.

现将监审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扎兰屯新城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2月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贰佰陆拾陆万元,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现有3台58MW锅炉,1台116MW锅炉;

换热站35座;

铺设管网66.9KM;

截止2017年末,供热面积320万平方米,在岗职工250人.

(二)收费标准 2012年10月13日起执行内发改价字[2012]1172号《关于调整扎兰屯市集中供热价格的批复》文件: 序号 项目 月热价(元/O) 居民住宅 3.55 行政事业及企业 4.70

二、成本监审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4.《扎兰屯新城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2017年度供热成本专项审计报告》 呼万审字(2017)049号 成本监审程序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监审单位提供的成本资料进行了监审,并根据监审情况,对有关成本数据进行了重新核定.

(二)根据监审情况,起草了成本监审结论告知书,经集体讨论审核后,与被监审单位交换了意见,并向扎兰屯新城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成本监审告知书》(呼成监字[2018]3号),扎兰屯市新城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无异议. 供热成本监审情况 依据《城市集中供热成本监审办法》第

八、九条"供热定价成本由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两部分构成,生产成本是指供热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直接合理费用支出,期间费用是指供热经营者为组织和管理供热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一)财务经营成本 依据《扎兰屯新城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2017年度供热成本专项审计报告》确定扎兰屯新城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三个年度供热面积、供热成本、单位供热成本见下表: 年度 供热面积 (平方米) 供热成本 供热 不含税单位 含税单位 (元) 期限 供热成本 供热成本 (天) (元/O) (元/O)

2015 11,774,156.14 66,195,313.61

212 5.62 5.89

2016 15,504,562.36 78,433,575.60

213 5.06 5.29

2017 18,230,552.48 96,539,041.93

212 5.30 5.53

(二)定价成本 按照定价成本监审的相关规定,对扎兰屯新城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2015、2016年、2017年三个年度的供热成本进行了核(减)核增,三个年度分别核减成本75,666.00元、125,246.22元、136,333.30元;

2017年核增3,058,002.46元;

冲减总成本分别为24,089,344.73元、29,757,694.73元、36,363,959.10元,明细如下: 1.依据《城市集中供热成本监审办法》及《扎兰屯新城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2017年度供热成本专项审计报告》核定的数据,核减与供热活动无关的费用三个年度分别为75,666.00元、125,246.22元、136,333.30元;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内改发[2017]157号),核增生产成本--水资源税1,043 ,700.00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新增环境保护税(大气污染物),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依据《扎兰屯新城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2017年度供热成本专项审计报告》核定的数据, 2017年调增环保税-大气污染物2,014,302.46 元. 4.依据《城市集中供热成本监审办法》及《扎兰屯新城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2017年度供热成本专项审计报告》核定的数据,三个年度分别从总成本中冲减持续性、非持续性各类补贴收入24,089,344.73元、29,757,694.73元、36,363,959.10元;

五、成本监审结论 经监审,核定扎兰屯新城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三个年度供热面积、供热定价成本、供热单位定价成本见下表: 年度 供热面积 (平方米) 供热定价成本 供热 不含税单位 含税单位 (元) 期限 定价成本 定价成本 (天) (元/O) (元/O)

2015 11,774,156.14 55,206,869.53

212 4.69 4.91

2016 15,504,562.36 64,318,551.32

213 4.15 4.34

2017 18,230,552.48 81,883,272.82

212 4.49 4.69 按现行供热收费标准,三年单位平均收费价格不含税、含税分别为3.77元/O,3.96元/O;

三个年度平均不含税、含税定价成本分别为4.43元/O、4.63元/O,不含税、含税分别倒挂0.66元/O、0.67元/O 此报告只作为本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本次供热价格的依据,不做他用. 附件:扎兰屯新城集中供热定价成本核定表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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