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4-06-22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标书时提供下列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负责人与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11 月17日至2017 年11 月23日止

2、投标报名时间:自2017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23日止,每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柠溪路389号环卫大厦七楼705房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购买标书时提供的文件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采用电子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并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其它资金来往账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8日15时00分.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6号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8日15时00分.

4、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6号开标室.

六、法定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平沙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联系人:谢雄杰 联系

电话:13631296725 采购人地址:珠海市平沙镇升平大道东336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柠溪路389号环卫大厦七楼705房 邮编:519000 联系人:黄志华、胡小丽 电子邮件:hxd7378@163.com 联系

电话:0756-2297373-

819、817 传真:0756-2297373-800 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珠海分行柠溪支行 户名: 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444000090018170056092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谈判保证金除外): 收款人名称: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珠海分行柠溪支行 账号:

444000091018000834422 珠海市平沙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6日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说明 1.1 项目名称:平沙镇2017年违法建筑清拆整治服务 2.3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平沙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地址:珠海市平沙镇升平大道东336号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柠溪路389号环卫大厦七楼705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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