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4-06-17
项目名称 偃师市中涛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偃师市中涛加油站 法人代表 李春燕 联系人 李春燕 通讯地址 偃师市大口镇大口村 联系电话

13849976687 传真/邮政编码

471932 建设地点 偃师市大口镇大口村西府金路与火焦路交叉口向西1.

2公里路北 立项审批部门 偃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代码 2018-410381-52-03-029985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机动车燃料零售(F5264)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14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50 环保投资 (万元) 6.1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2.2%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1、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概况 为满足当地经济发展需要,保证成品油的供应,健全成品油销售市场,偃师市中涛加油站投资50万元在偃师市大口镇大口村西府金路与火焦路交叉口向西1.2公里路北建设偃师市中涛加油站建设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714m2,建筑面积528m2,主要建设加油棚、站房、地下油罐区、配套加油设备、公用工程、环保工程、消防工程等,主要设备为20m3油罐2个(1个20m3双层汽油储罐、1个20m3双层柴油储罐),总储量40m3,加油机2台(1台双枪汽油机,1台单枪柴油机),加油枪3支(2支汽油枪,1支柴油枪).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本项目加油站始建于2002年,早于洛阳市文物规划时间,由偃师市文物旅游局出具的证明(见附件11),可知偃师市中涛加油站属于老旧企业类,企业改建时应进行文物勘探.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第44号令)及其修改决定(生态环境部1号令),本项目属于 四

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中 124加油、加气站 的 新建、扩建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偃师市中涛加油站委托(委托书见附件1),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在现场调查和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按照 达标排放、清洁生产 的原则,本着 科学、公正、客观、严谨 的态度,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2、本项目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 表1 本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总投资 万元

50 全部由企业自筹

2 环保投资 万元 6.1 占总投资的12.2%

3 占地面积 m2

714 /

4 地上建筑面积 m2

528 其中加油棚面积150m2,站房面积28m2,辅助用房面积350m2

5 劳动定员 人6均不在项目区食宿

6 年工作日 天365 每天工作24小时,2班制

3、政策可行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偃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8年5月17日对偃师市中涛加油站建设项目给予备案,项目代码:2018-410381-52-03-029985.

4、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本项目位于偃师市大口镇大口村西府金路与火焦路交叉口向西1.2公里路北,占地面积714m2.项目东侧3m处为大口村;

西侧为乡间小路;

南侧紧邻府金路;

北侧为空地;

另外项目东侧1451m处为温村;

东南侧759m处为大口邮政支局;

东南侧1210m处为张村;

东南侧1457m处为寨湾;

西北侧1193m处为吕桥村;

北侧932m处为草庙村.项目所在地的地理位置见附图一,项目周围环境图详见附图二. 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偃师市大口镇大口村西府金路与火焦路交叉口向西1.2公里路北.经现场勘察,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国家及地方保护的保护林带、不涉及基本农田及基本农田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根据偃师市国土资源和城市规划局出具的土地手续(见附件3),可知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根据偃师市大口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规划证明(见附件4),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偃师市大口镇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的整体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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