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2014-05-31
新人社鉴字〔2019〕2号 关于举办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培训考核班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厅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1〕23号)精神,决定2019年分期分批举办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考核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自治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已建立人事关系的技术工人,凡符合相关工种相应技术等级和技术职务晋级培训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培训考核.

二、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二)工作满1年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技术等级;

工作年限10年并取得初级工资格满5年,可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

工作年限15年并取得中级工资格满5年,可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

工作年限18年并取得高级工资格满3年且具有高中或技校以上学历,可申报技师技术职务;

工作年限21年并取得技师技术职务满3年且具有高中或技校以上学历,可申报高级技师技术职务.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根据解决群众堵点问题有关要求,本次资格审核不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并严格把关.

(一)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培训考核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报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2.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考办)、主管部门汇总本地区、本部门申报表,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培训考核申报人员名册》(附件2)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电子版一并报送).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表中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处必须正楷填写;

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处由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未签字、盖章视为无效. 2.申报人员名册中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考办)、主管部门盖章处如有空白,视为无效. 3.申报表及申报人员名册由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考办)、主管部门统一报送,不受理越级申报及个人申报. 4.地州市初、中级申报表及申报人员名册报所在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考办)审核;

自治区有关厅局初、中级申报表及申报人员名册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表及申报人员名册统一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

(三)严格审核把关.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应严把资格审核关,确保申报表填写内容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严肃处理.对填写虚假信息的个人,全区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培训考核.

五、收费标准

(一)培训、考核费用按自治区发改委新计价费〔2004〕164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教材费按实价另收.

(三)培训班为全脱产学习,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六、审核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审核时间. 1.2019年4月8日―25日 审核工种:汽车驾驶员、筑路机械操作工、电工、钳工、焊工、计算机操作员、电子计算机调试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管员、护理员、防疫员、药剂员、卫生检验员、医用电子仪器调配工、锅炉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管工. 2.2019年8月5日―22日 审核工种:公路养护工、绿化工、花卉工、育苗工、林木种苗工、护林员、农机修理工、农艺工、灌排工程工、渠道维护工、闸门运行工、文秘资料员、计统财会员、保安员. 以上审核工种中未列入的,或各工种等级人数不足20人不具备开班条件的,请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工勤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并于4月25日前提交《培训需求统计表》(附件3),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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