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4-05-04
湖北三峡高级技工学校 网站管理规定(试 行)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扩大学校对外知名度,提升学校形象,根据国家、地方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网站是学校对外宣传和交流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窗口,也是为全校广大教职员工、学生提供方便、快捷网络服务的重要手段.学校网站的管理,依据"条、块结合"原则,采用逐级负责体系.各校区、科室(部门)经学校批准确立网站信息管理员,由学校办公室和实训中心牵头,构成学校网站管理的基本体系 第三条:学校成立校园网站管理小组.校园网站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各类信息员、管理员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国家网络管理方面的法津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负责解决网站管理中的问题,定期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网站管理情况.校园网站管理小组组长由校办和实训中心负贵人但任,组员为各校区、科室(部门)信息员.学校网站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是学校各校区、科室(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是校区、科室(部门)信息管理员. 第四条:校园网站管理以现有各校区、科室(部门)为基本管理单元,每个校区、科室(部门)至少指定一名网站信息员,同时学校将根据需要对该类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使其具备网站上传和维护的工作能力. 第五条:各校区、科室(部门)在进行数据的更新、信息发布和日常维护工作时,要注意维护学校形象,保证重要数据的保密性.在数据更新和发布期间,要严格执行学校保密措施和相关规定,对涉及到学校、教职工和学生个人的重要信息、不得随意对外公布;

对由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创作的、享有个人著作权限的个人作品,未经作者本人同意不得发布成转载. 第六条:各校区、科室(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和特点,结合学校工作的需要,对本部门负责管理的栏目内容进行定期更新.具体要求:各校区、科室(部门)每周发布信息量不得低于2条〔法定节假日除外).不按规定进行数据维护和定期更新的校区、科室(部门),学校将视情况撤消该校区、科室(部门)相应网页、栏目. 第七条:学校网站的日常管理和数据更新,统一采用远程管理的方法进行.各级管理员即为获得后台管理权限的用户.管理员后台登录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为专人专用,不得随意告知他人.其他人员,不得使用管理员身份登录进行数据操作.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处分 第八条:各级管理员权限,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需要进行分配.

1、信息员:指各相关校区、科室(部门)发布新闻内容的人员.新闻发布要求内容及时、真实准确,使用文字、照片〔图片〕和视频相关资料时,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网站的发稿操作方法》以正确方式发稿;

必须保证稿件来源的真实性,所发稿件必须注明来源和作者,如果出现重大失误或者错误,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如果转载新闻,必须注明新闻来源(作者、出版社、新闻网站或其他媒体等).转载的新闻,其来源必须经由国家核准或法定的新闻单位发布.除此之外的,一律不得发布

2、网站管理员:网站管理员是指对网站进行数据总体维护,设计制作网站页面,具有对数据进行后台操作权限的人员.网站管理员具有数据维护的最高、最全面的权限,对网站数据安全和维护也同时具有最高责任.网站管理员必须保证网站各个网页、栏目的正常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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