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4-04-19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真实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实质性要求)

6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一、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清单范围的,将按照

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2、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有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清单范围的,投标人必须选取该强制清单中的产品进行投标,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但节能清单中无对应........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