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4-03-27
桂司通〔2019〕81号 关于做好2018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 考试合格人员证件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司法局,区直各部门法制机构: 全区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因全区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转换,2018年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且考试合格的部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已发生变更.

为确保2018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信息无误,现将有关核对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件核对对象 参加2018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合格的且经全区机构改革后仍在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人员.

二、证件发放信息核对要求

(一)信息核对时间. 2019年5月8日-23日.

(二)核对方式. 2018年报考单位管理员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网站(http://www.gxsf.gov.cn/),点击"政府法制"专栏中的"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报名系统",登录进入"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报名系统"后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并提交(信息核对流程详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1.请设区的市司法局将此通知转所辖的县(市、区)司法局.各市、县(市、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组织各有关单位及时核对和提交人员信息,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完成. 2.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核对工作,确保报送的信息准确无误. 3.为确保证件发放信息核对工作顺利开展,自治区司法厅将开通咨询服务热线. 1.人工服务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00-18:00. 2.联系方式. 咨询服务

电话:0771-

5540507、

5505019、

5558620、

5558619、

5505040、

5505202、

5587807、

5540549、

5561642、5561672 服务质量监督

电话:0771-

5540557、5715865 传真:0771-

5561673、5552651 电子

邮箱:gxpx365@126.com 附件:2018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合格人员 证件信息核对流程和操作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4月24日 附件 2018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 合格人员证件信息核对流程和操作办法

一、信息核对流程

二、具体操作办法

(一)进入报名系统 2018年报考单位管理员于2019年5月8日至5月23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网站(http://www.gxsf.gov.cn/),点击"政府法制"专栏,进入"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报名系统".

(二)单位管理员登录及变更 1.单位管理员可直接使用管理员用户名登录. 2.如有单位管理员变动,请按以下表格格式填写《2019年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报名系统信息变动表》EXCEL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发至

邮箱:gxpx365@126.com或传真至0771-

5561673、5552651.广西远程学习中心在收到变动表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管理员变动并电话通知变动后的单位管理员.

(三)证件信息核对要求 单位管理员登录管理员账号,点击"2018年信息管理"―"核对人员信息". 对考试合格人员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以下情况分别进行相应操作: 1.人员信息无变动,直接点击"提交". 2.仍在执法岗位,但单位名称变更. (1)填写新的单位名称.点击"修改",进入修改界面填写现"工作单位"名称和"单位简称",填写完毕点击"保存并提交",等待审核. (2)上传证明材料.点击"2018年信息管理"―"上传材料"―"添加".上传用于证明工作单位名称变化或工作单位调动,但仍在执法岗位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定方案、单位机构改革证明文件,或新单位证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等有关材料.可支持上传doc、excel、jpg、pdf、压缩包格式文件. 3.仍在执法岗位,调入到新的工作单位. 点击"申请调入"进入修改界面填写人员信息和单位信息,填写完毕点击"保存并提交",等待审核. 4.人员变更(已不在执法岗位人员,无需制证). 点击"无需制证"并填写无需制证原因,"保存并提交"完成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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