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4-03-07
泰顺县南浦溪镇垃圾综合处理站项目 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招标文件招标人:泰顺县南浦溪镇人民政府(盖章)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

电话:15167858658 招标代理人:大邦工程咨询(杭州)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

电话:0571-86090270 日期:二一九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4 1.

评标方法

27 2. 评审标准

28 3. 评标程序

2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2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32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35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36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

75

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80

第七章 限额设计项目清单

81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82 招标公告 泰顺县南浦溪镇垃圾综合处理站项目EPC (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泰顺县南浦溪镇垃圾综合处理站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已由泰发改审[2019]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泰顺县南浦溪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南浦溪镇新源村. 2.2项目概况:项目建设一座智能分选+生物干化垃圾综合处理站.工艺采用生活垃圾 多级机械分选+生物脱水+分选出的可回收废品再生利用外售 组成的MDB综合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30吨/日,项目用地面积10003平方米. 2.3项目总投资:2207.57万元. 2.4招标范围:建设项目所必须的全部生产及辅助建构筑、设备、设施及生产系统等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性能测试、操作人员培训和维修手册编制等工作,还包括质量保证(保修)期内对上述工作中表现出的任何缺陷进行修复和维护的指导工作;

竣工验收合格至最终移交之前的所有检验、检测、检查;

配合项目发包人完成项目环保验收、全面验收、最终验收及后评价并完整归整项目档案资料;

无条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跟踪审计;

并在稳定性运行期满至缺陷责任期满期间,承包人无偿进行项目技术指导、运行监控和维修(设备正常运行维修除外),确保项目正常运行的全部工作. 2.5计划总工期:12个月,其中设计服务期3个月[包含方案设计(须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等设计工作],并须提供设计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止;

建设期9个月. 2.7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备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设备专项规范验收标准.

三、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公用行业(环境卫生)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市政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④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设备供应商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资质其中之一:①注册二级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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