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4-02-12

②环境空气环境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③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④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可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项目建设后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符合 负面清单 目前,潍坊市潍城区暂未制定食用山梨醇粉行业负面清单;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属于允许类. 符合 综上,该项目的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环保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3、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分析 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通知 中规定,凡列入《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第一至第十类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凡列入《限制目录》第十一至第十四类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凡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经核查,本项目不属于用地限批或禁批的范围.

四、公用工程

1、给排水

(一)给水工程 该项目用水来源为市政自来水管网,可满足项目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本项目新增劳动人员20人,生活用水按50L/人?d计,年生产200天,则生活用水量为300m3/a. 未预见用水:按照生活用水量的10%计算,则年用水量为30m3. 项目无生产用水,故项目年用水量为330m?/a.

(二)排水工程 该项目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照用水量的80%计,本项目年用水量为300m3,则废水产生量约为240m3/a,经化粪池稳定处理后用于农田堆肥. 项目用水平衡图见下图. 图1 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a)

2、 供电工程 项目用电由潍城区供电公司供给,项目年耗电量为11.1万kWh.

3、供热 项目生产无需供热,冬天取暖采用空调.

五、项目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 本项目实行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2400小时.劳动定员为20人,无食堂和宿舍.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拟建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及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一、地理位置 潍坊市地处山东半岛中部,地处北纬35°41′-37°26′、东经118°10′-120°01′,东邻港口城市青岛、烟台,南接新兴港口城市日照,西连重工业城市淄博,北临渤海莱州湾.与省会济南直线距离为183km.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潍城区潍高路与拥军路交叉口以东200米路北.该地块基础设施配套齐全,交通便捷,建设条件较为便利,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二、地形、地貌 潍坊市地势南高北低.南部为山峦起伏的低山丘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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