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4-01-31
衡开质监局办〔2018〕8号 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关于印发气瓶充装"打非治违"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各气瓶充装单位: 为了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进一步规范气瓶充装站生产经营活动,按照高新区督查室转发市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非法液化气充装站非法加油站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气瓶充装工作实际,高新区质监分局制定《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气瓶充装"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开展开展本单位内特种设备自查自纠隐患排查工作.

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18年3月21日 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气瓶充装"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进一步规范气瓶充装站生产经营活动和使用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河北省气瓶充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照高新区督查室转发市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非法液化气充装站非法加油站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气瓶充装工作实际,经我局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气瓶充装站"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重要文件指示精神为指导,围绕我区气瓶充装站在运行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指导,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活动,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稳定.

二、整治时间范围 自2018年3月21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对全区范围内从事气瓶充装单位开展专项整治. 主要内容 气瓶充装 1.无证非法充装站;

2.充装国家质检总局明令禁止或已经报废气瓶,特别是螺丝瓶;

3.充装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气瓶;

4.充装非自有气瓶或未在本单位办理托管备案气瓶;

5.充装永久标识不清晰或改装气瓶;

6.充装作业人员无证非法操作;

7.充装前、后不进行安全检查、登记.

四、实施步骤 1.企业自查自纠(2018年3月21日一3月23日).各气瓶充装站(附件2)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及时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我局备案.各单位将自查自纠情况务必于3月24日前上报至质监分局.联系

电话:2189251. 2.开展执法检查(2017年3月21一3月24日).我局将依照本方案要求,采取"双随机"检查的工作方式,对辖区内气瓶充装单位进行检查,按照(附表1)的要求填写气瓶充装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普查检查统记表;

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并依法进行查处. 3.整改完善阶段(2018年3月24日一3月31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督促问题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此次气瓶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督查室重要文件指示精神,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全局人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心理,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安排,认真抓好落实. 2.周密筹划准备.要统筹安排,根据工作实际,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现场监督检查规则的有关要求,制定相应方案. 3.严格责任落实.要按照要求的工作程序、时间节点,认真开展普查、抽查.并按照工作过程全程留痕、全过程封闭的要求,督促企业上报自查自纠表、填写特种设备安全现场监督检查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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