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4-01-15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 采购单位:桓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淄博博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桓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街道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基层监管能力规范化建设项目 编制时间:2018年11月13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桓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街道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基层监管能力规范化建设.

2、预算安排:预算金额45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桓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街道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基层监管能力规范化建设.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根据《关于印发落实民生社会建设要有新突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食安办发[2017]6号)文件要求,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要达到食药监总局《食品药品监管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办公用房建设指导意见》,我局需要对9个派出机构业务用房及辅助用房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整改、修缮.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与本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4、质量要求:合格,且通过招标人的验收. 安全要求:安全且符合国家标准.

5、政策功能:

(一)优采强采节能环保产品 (1)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中强制的采购节能产品的,在资格条件中明确,则不需要进行加分.属于节能产品目录中不需要强制采用节能产品的,则需要进行加分.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所投产品属于最新一期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及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3)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4)在质量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质量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本项计分以供应商单独提供的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 及最新一期发布的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质量评审加分.

(二)小微企业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

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现场,供应商须单独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及《从业人员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原件及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原件,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小微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三)监狱企业 给予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

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现场,供应商须单独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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