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3-12-21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cqgp.gov.cn/)、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tljyzx.cn/)上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6月5日09:30-10:00(以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LED屏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2楼信息发布大厅 政府采购 窗口处.

(五)开标时间:2019 年6月5日10:00时.

(六)开标地点: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二楼202开标室.

(七)详细地址: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龙门街258号.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

一、招标项目内容),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当天

10 :

00 . 投标保证金账户: 具体详见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tljyzx.cn/lbv3/index.aspx)上本项目招标公告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公布多个账户时,可任选其一). 1.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在正式评审结果公告后,采购机构凭投标人投标签到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格式见本招标文件附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1.未中标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采购机构于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不计息);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凭签订的项目合同由采购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不计息).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及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tljyzx.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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