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3-12-13

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意外事件造成的,还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受灾证明等. ⒊无偿调拨(划转):无偿调拨(划转)情况说明. ⒋对外捐赠:对外捐赠报告,包括:捐赠事由、途径、方式、责任人、资产构成及其数额、交接程序等. ⒌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资产使用单位申报仪器设备处置事项,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第九条 对非正常损失的仪器设备,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处理后,方可进入资产处置程序. 第十条 对闲置、积压、淘汰的尚有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应按照先校内调剂后处置的原则进行. 第十一条 报废的仪器设备如系特种设备、带有放射性同位素的含源装置或射线装置,申请时应特别申明.特种设备报废后,应按相关规定做破坏性处理,不得再作为特种设备转让和使用,并到原注册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 对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仪器设备处置,经保密工作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处置,处置程序应符合国家保密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仪器设备按规定报废形成的处置收益留归学校使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除上述情形以外的资产处置收益,按照天津市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上报材料 根据天津市文件的要求,学校按规定权限审批后报天津市教委备案的事项,应提供如下材料: ㈠ 学校固定资产处置事项的正式申请文件. 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 ㈢ 学校同意处置事项的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学校按规定权限审核后报市教委审批(审核)的事项,除提供上述1―3项材料外,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㈣ 资产价值凭证(无法提供的,须提交说明材料)及产权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记账凭证、固定资产卡片等凭据的复印件. ㈤ 资产处置鉴定报告. ㈥ 非正常损失责任事故的鉴定文件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文件. ㈦ 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 津工大[2016]268号 同名文件同时废止.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高校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 天津工业大学 二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印发: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附件: 高校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 固定资产类别 国标分类・代码 内容 最低 使用 年限 (年) 备注 房屋及构筑物 业务及 管理用房 钢结构

50 钢筋混凝土结构

50 砖混结构

30 砖木结构

30 简易房

8 1029000 房屋附属设施

8 围墙、停车设施等

1030000 构筑物

8 池、罐、槽、塔等 通用设备

2010000 计算机设备

6 计算机、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终端设备、存储设备等

2020000 办公设备

6 电话机、传真机、摄像机、刻录机等

2030000 车辆

8 载货汽车、牵引汽车、乘用车、专用车辆等

2040000 图书档案设备

5 2100000 机械设备

10 锅炉、液压机械、金属加工设备、泵、风机、气体........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