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9-08-03
审批意见: 牟环建表[2018]41号 河南建业华谊兄弟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建业华谊兄弟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电影小镇住宅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建于中牟县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大孟组团片区文创路东、文昌路北、古翠路西、映日路南,总投资140000万元,占地面积64886.66m2,主要建设住宅楼、公建配套、幼儿园、物业配套用房及其他服务用房等,总建筑面积217604.6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5700.9m2(住宅150056.92m

2、物业用房1337.89m

2、便民店600.73m

2、再生资源回收点22.28m

2、治安联防站20.96m

2、幼儿园3662.12m2),地下建筑面积61903.78m2(地下车库55189.49m

2、地下非机动车库3352.34m

2、人防及设备用房3361.95m2).建成后可入住2999人.项目建成后幼儿园投入用前应按要求另行评价.

二、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投资概算等得到落实.

(二)施工期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统筹布局施工场地及施工营地,要明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环保工作. 1.严格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政【2017】2号)、《郑州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专项方案》、《2016年郑州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确保文明施工要求的7个100%得到执行,防止施工扬尘、沥青烟气等对周围产生不良影响;

同时加强对非移动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禁止使用尾气超标车辆、机械. 2.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须持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并提前公告附近居民.尽量使用低噪声机械设施并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3. 加强对取、弃土场的管理,尽量减少工程的取弃土石方数量,临时堆土要及时覆盖和洒水抑尘,渣土清运时严格按照《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清运至指定地点,同时加强运输车辆的行驶、密闭等管理,防止渣土飞扬、洒落,影响周围生态、生活环境.

(三)项目投入使用后,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3台4吨锅炉软化水处理系统废水一起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官渡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官渡污水处理厂.

2、超低氮燃气冷凝真空热水锅炉废气经1根高于3#楼3m的59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标准及《郑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16、开展天然气锅炉脱硝改造要求(NOx30mg/O).

3、各类配套设施要按设计规范建设、安装,并采取加装减震基础、墙体隔声等措施进行噪声防治,外排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队的吸粪车定期清掏,统一处理.

5、总量控制指标严格按照《中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建业华谊兄弟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电影小镇住宅项目一期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核定意见(2018)》(项目编号:017)执行.

五、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由中牟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18年4月12日建设项目审批呈报表建设单位 河南建业华谊兄弟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联系人 王芳 项目名称 电影小镇住宅项目一期 总投资(万元)

140000 电话13838346630 报批内容 审批意见 环保投资(万元)

85 受理日期 2018.4.12 基本情况: 项目拟建于中牟县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大孟组团片区文创路东、文昌路北、古翠路西、映日路南,总投资140000万元,占地面积64886.66m2,主要建设住宅楼、公建配套、幼儿园、物业配套用房及其他服务用房等,总建筑面积217604.6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5700.9m2(住宅150056.92m

2、物业用房1337.89m

2、便民店600.73m

2、再生资源回收点22.28m

2、治安联防站20.96m

2、幼儿园3662.12m2),地下建筑面积61903.78m2(地下车库55189.49m

2、地下非机动车库3352.34m

2、人防及设备用房3361.95m2).建成后可入住2999人.项目建成后幼儿园投入用前应按要求另行评价. 防治措施:2座化粪池(总容积400m3)、1套机械强制通风换气装置、1根高于3#楼3m的59m高排气筒、减震基础、墙体隔声、垃圾箱、绿化面积27252m2. 评价单位: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审批意见: 附后. 经办人: 年月日审核人: 年月日签发人: 年月日编号:牟环建表[2018]41号 中牟县环保局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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