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3-11-25
莆环保评[2017]28号 莆田市环保局关于福建省儒明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废机油回收再生油脂基础油5万吨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福建省儒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福建省儒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机油回收再生油脂基础油5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可行.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和总量控制如下:

(一)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其中pH、CODcr、BOD

5、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色度、总氮、氨氮、总磷、石油类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

(二)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

2、NOX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VOCs≤100mg/m3;

厂界恶臭污染物浓度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三)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Ⅱ类场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五)全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20吨/年,氨氮≤0.03吨/年,二氧化硫≤0.86吨/年,氮氧化物≤11.17吨/年.

三、你公司应将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逐项落实到工程设计中,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四、你公司应按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信息、施工过程中信息、项目建成后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切实维护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报告书情形的,你公司应按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报我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六、报告书审批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报告书.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我局委托市环境监察支队和仙游县环保局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莆田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20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仙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仙游县环保局、发改局,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莆田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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