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3-11-02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条件,须经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确定考评对象、面试、体检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确认,并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确认结果最终确定.

四、考核方式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考核方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报考者所学专业应符合所申报岗位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二)面试时间、地点. 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届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的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范围. 面试问题:专业或公共知识考题.

(四)面试结果.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在医院网站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

(五)面试纪律. 1.进入面试考场的所有考生均入场封闭,候考学生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候考室.面试结束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与候考学生相互交流. 2.参加面试学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 医院根据招聘名额、报考者面试情况,确定体检人员.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五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者,医院将根据规定在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确认的人员的姓名、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医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报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医院将对材料的真实性及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要求进行初审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通过省卫健委最终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审核确认材料的以及通过省卫健委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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