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3-10-30

(2)资质证书副本;

(3)开户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6日9时30 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第1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春新区政务网》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期限为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10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慧谷大厦 联系人:张爽 联系

电话:0431-87019169 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联系人:赵明 联系

电话:18643077622 监督机构: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慧谷大厦 联系人:石林 联系

电话:0431-87019060 2018年7月3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采购单位: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慧谷大厦 联系人:张爽联系

电话:0431-87019169 1.1.3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联系人:赵明

电话:18643077622 1.1.4 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名称: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2018ZHYX0701-1 1.1.5 项目地点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l.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选择10家合格的房地产、土地评估单位负责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工作 1.3.2 服务周期 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1.3.3 成果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业协会注册的A级及以上土地评估资质.同一法人名下或前缀名称相同的两家分别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和土地评估资质的公司可作为一家投标单位报名;

2、投标人须为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长房字[2011]63号文件公布的30家和长房字[2012]41号公布的3家共计33家准许从事房地产拆迁评估的评估机构.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 人员要求: 具有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专职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7名以上(含7名);

具有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专职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5名以上(含5名). 业绩要求:

1、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完成过征收评估项目工作;

2、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完成过土地估价项目总数不少于10个项目,估价土地面积不少于50万平方米. 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其他要求: 不接受外埠公司在长春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1.10.3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前时间15日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7月26日9时30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4小时以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4小时以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开户许可证 (3)资质证书副本 (4)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5)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承诺书 (7)人员证书 (8)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2 服务费用 本项目服务费用依据国家标准进行项目计费,结算价格以实际发生为准.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且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并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 应在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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