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3-10-29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人文纪念园建墓 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JM-2014-10-6162 招标人: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二一四年十月 目录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总则

13 工程概况

13 招标文件组成

15 投标文件

15 投标

15 开标

18 评标

19 合同授予

20 重新招标

20 纪律和监督

21 需要补充的内容

21 附件一

22 附件二

23 附件三

24 附件四

25 附件五

26 附件六

2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8 附件A

31 附件B

34 附件C

3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7 通用条款

38 专用条款

39 合同附件格式

57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72 第二卷

第六章 图纸101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04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123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25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人文纪念园建墓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JM-2014-10-6162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工室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人文纪念园建墓工程;

2.2采购内容: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人文纪念园清明上河园墓区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2014年11 月28日2015年6月30 日2.4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朝阳沟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 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中标后须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9日至2014年11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510B室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1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1份)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1份)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1份) (5)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1份) (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肆万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11月18日9时30 分,地点为长春高新区硅谷商务五楼5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4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9.联系人 采购人: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 联系人:徐晓国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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