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3-10-29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及复印件;

(8)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18年12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七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645号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

电话:150440000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

电话:0431-87933788 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招标人:长春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645号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

电话:15044000077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

电话:0431-87933788 1.1.4 项目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更换塑钢窗及采暖改造工程 1.1.5 工程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645号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4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107.6124万元 1.3.1 招标范围 更换塑钢窗及采暖改造,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按招标人要求.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无在建工程;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业绩.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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